合同纠纷
租赁房屋电器等物品维修费用是否应当由房东负责?
租赁房屋电器等物品维修费用是否应当由房东负责? 租赁房屋电器等物品维修费用是否应当由房东负责?合同中有条款是这样的“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垃圾费。开通电话、电视、宽带网,由乙方自行负责开通和使用费用。2、乙方应交纳租房抵押金1000元,租赁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如发生电器、物品损坏乙方未予修复及欠缴水电费等情况的,由甲方从抵押金中扣除。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ihuc……(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2-07-2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