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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驾校学车的法律咨询
关于驾校学车的法律咨询 关于驾校学车的咨询
本人于2009年4月在一所驾校学车,此驾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一次没给我预约
考试,一次说预约了,说我没交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分三次,第一次理论考试;
第二次桩考;第三次路考。说我没交费是在预约第二次桩考的)。2009年10月考
试路考时没过,11月考试第二次没过。(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
驾校有很多都没有达到要求,如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 培训机构对报名参
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与学员签订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时没有给我签培训合同。第四章 培训质量
管理 第二十条 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按照教学大纲要求
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内容及学时对学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第二十一条 培
训机构培训学员应当实行学时制,建立培训计时制度和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
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在培训期间,学员有权选择培训时间和教练员。没有
实行学时制。在考试完桩考后不让我们练习路考的科目,在路考前只进行了三分
钟的上路训练。第二十四条 培训机构使用的教练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技
术标准,具有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并使用学时记录仪。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对教
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练车性能完好,符合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
并按规定及时更新。禁止使用非教练车或者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
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使用非教练车教学员练车,并且车
上未安装学时记录仪。)然后我打电话到交通局驾管科要求驾校给我实行学时制
并让驾管科对其不对的行迹进行整改与处罚,驾管科后答复我整改过了。但我去
驾校还是老样子,车还是有用非教练车的现象,车中也无学时记录仪,还是不让
练习路考的科目。再次打驾管科电话,就开始往后拖了,要么是和驾校协调,要
么给科长汇报,要么科长不在,要么不接电话。还说培训是驾校的事,你要服从
驾校的管理,他让你什么时候练习,你什么练习。而后我又打到交通局纪检监察
室,回答也是到驾管科核实,你要服从驾校的管理。到现在2010年4月,整整一年
了。我现在想起诉驾校和交通局。我要怎样举证这些东西呢?我想在学习路考时
问别的学员怎样学的谈话的录音为证据可以嘛?学习的非教练车的用数码相机拍
的照片可以嘛?在考试时有一张学时表,我拍下照片可以当证据嘛?还需要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nx(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4-15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