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法律咨询(关于天泽园开发商强买强卖的行为)
法律咨询(关于天泽园开发商强买强卖的行为) 殷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我市“天泽园”小区欺骗业主,强买强卖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果诉诸法律,业主胜诉的几率有多少,业主能够维护自己多大的权益,谢谢。开发商违约、强买强卖的行为有:天泽园小区在销售合同未约定太阳能情况下,未和业主协商,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强制收取业主每户1万3千8百元太阳能钱,没有发票,不交太阳能费就不给钥匙不交房。开发商依据的文件是《邯郸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说是强制性要求。但该办法上面第二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在保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用成熟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其他节能技术、产品,提高民用建筑节能功效。十二层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对具备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条件的十三层以上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工程,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该办法并没有说13层以上的建筑物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而且既然是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为什么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告知,在购房合同上也没有指出,至少违反了该办法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应当公示建筑节能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节能性能、节能措施及保护要求,以及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可靠,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2 、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收取煤气暖气增容费情况下,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收取每户煤气4千元,暖气每平米100元,只开出白条,不出具任何发票。3、合同上承诺10月31日前交房,但至今未达到入住的条件,即使拿到钥匙也没法装修。4、购房时承诺有80%的绿化率,地面不让停车,但现在看他们的施工图,绿化率只有40%,在地面新建了许多高价出售的停车位。5、无理扩大房屋建筑面积。外墙保温膜都是5公分厚(5公分完全可以达到保温的效果), 而他们用的却是10公分厚,这样无形中使外墙厚度增加了5公分,按每个楼盘周长平均200米算,每一层就增加了至少10平米,开发商的成本没有增加多少,而我们每户业主就要多掏1万多,甚至更多,仅此开发商就多赚几千万!6、物业收费不透明。邯郸市物业最高标准收费是每平米8毛多,每平米1块违规,电梯运行和电费、公共照明和垃圾清运等在物业费中。不包括公共照明和垃圾清运等更是错上加错。所以标准必须修改,重复收费必须取消。7、楼层高度承诺是2.9米,现在根本达不到,据有业主实测只有2.6米左右!9、开发商在项目初期已将8号楼、13号楼、15号楼做了抵押贷款,导致以上业主不能签订正式的房屋合同,开发商属非法销售。10、合同中违约交房条款,有失公平。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每天只需付房款万分之零点一违约金,而我们业主如未按期收房则每天需付千分之三的保管费,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霸王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关于开发商的这些问题我们广大业主已经通过市信访局向政府各相关部门反映,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够给广大业主主持公道,协调处理。但我们觉得通过这种协调方式和别的抗议方法效果不一定特别好,所以想咨询一下诉诸法律的一些事情,包括收费,诉讼时间,胜诉的几率等等,希望殷律师能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我代表天泽园广大业主在这里先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叶帆(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0-11-0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