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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

EMS快递丢失的责任问题

EMS快递丢失的责任问题 因为我们这个地方送件不方便,邮政局的快递员经常把邮件或者快递拿到我家来,然后由我家转给单位办公室,单位开会办公的时候才将邮件分开下去。我家仅是义务帮忙收件收报纸的,已经退休,也没有收取任务费用。

现在出了一个EMS快件丢失的事,是我妈妈签的名,但是却是单位那边弄丢的,那个收件人一直来我们这边闹,说要告我们和邮局,请问我家有法律责任吗?快递员并没有电话通知那人来取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evaoo(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2-07-05 17:3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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