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共同居住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共同居住财产如何分配 我是1999年结婚的,男方从2000年脱离原单位到北京学电脑开始就不挣钱回家了。2001由于我得了子宫内膜异位症要了孩子,生孩子钱也是我自己攒的。男方一门心思扑在单位上,对家里孩子、家务、生活费一直都不管。他爸在外面有女人,以各种理由骗家里钱,一共是4万元,男方让女方是左一回右一回拿。我们于2003年买了一25万的房子,男方只交了首付3万元,剩余的生活费、还贷款他一直都没管过。女方由于生活压力太大,男方还经常喝酒,不顾家,出于无奈,于2005年跟男方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的不要生活费,孩子由女方扶养。2006年7月考虑到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男方又回来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一直到2012年5月。
2007年末以男方名义买了106平的房子,首付11万。男方母亲花了8万。女方首付拿了3万、入住费2.8万、装修费3.2万,另加其他家具、用品等一共是10万元。男方花1万块钱(买家电)。
从2007年年末开始还金阳房子房贷,你每个月给我3000元,用于月还房贷1800多,到2010年共欠女方生活费3500元,期间贷款都是女方还的。
2007到2010年期间经常向女方借钱。还曾让女方贷款20万用了一年。
孩子现已10岁半,这10多年来孩子不管一下。
2012年3月开始以各种理由挑剔女方,说家务没干好、孩子没教育好,女方听他工厂的人说是跟工厂的一女人好到一起去了。
他现在工厂能值个几百万,这些年女方一直跟他过苦日子,这两年厂才有起色,就把女主抛弃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女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yzzg……(辽宁)
提问时间:2012-06-26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