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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11年10月到期公司没续签至今,中途公司以效益不好,直接降低工资1000,今天公司以我旷工和以引

合同11年10月到期公司没续签至今,中途公司以效益不好,直接降低工资1000,今天公司以我旷工和以引 合同11年10月到期公司没续签至今,中途公司以效益不好,直接降低工资1000,今天公司以我旷工和以引起客户投诉为由通知开除我,请问我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期间4月份公司直接邮件通知4月份开始工资降低1000,岗位未变,该部分是否合法?
12年2月-5月补贴至今未发(在其通知开除前已核对并发邮件给我),请问该部分钱是否可以拿到?
未续签合同的几个月,是否支持双倍工资主张?
公司以矿工(项目在外地,一直邮件请假,本月请假半个月包含周末)和以引起客户投诉为由,我是否要负责任?
若主张权利是申请仲裁还是去劳动监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c2718(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6-2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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