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国有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有8年的工龄,只从2011年以来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

我是国有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有8年的工龄,只从2011年以来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 我是国有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有8年的工龄,只从2011年以来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每月只能休息6天不定时休息,周末基本上都在上班。而且经常无条件的加班,节假日基本上不放假,按 300每天计算,平常8小时外的加班费自从2014年起,已经不在计算,之前计算的是4小时75元。作为我们工人,就觉得辛苦一点,只要收入过得去,就别无所求了。但是近年来,公司每况日下,上个月扣完到手的收入是1300元。这已经无法在当地生活了。想到辞职,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追讨补偿吗?可以的话可以追讨哪几项补偿?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7-03-17 11:3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