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分割问题
遗产分割问题 向律师咨询:
甲男二十年前与乙女离婚,其女儿丙由乙女抚养至今(今已成年),但多年来甲男未付抚养费。
十年前甲男与丁女结婚,丁女带来其子戊(至今未成年),三人共同生活。
现甲男去世。生前负有价值相当于其夫妻共同房产1/2的债务。且甲男为铁路公安乘警人员。
请问律师:
甲男之女丙,能否获得部分抚恤金?
如不能,这官司对丙女来说是否值得打?
甲男的债务为亲戚之间的口头债务,没有留下字据,能否与以否认?(所谓,甲男向他人借款,并以甲男之兄的房产证作抵押。后来甲男之兄觉得不妥,便又向其他人借款,拆东墙补西墙,把房产抵押权予以消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ich……(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18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