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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孕妇

无故辞退孕妇 我于2011年12月入职江门新会燕滋屋汤水店从事服务员,2012年5月得知怀孕1个月并通知老板,2012年6月被无故辞退,没有任何补偿,并告知我,这不是辞退,只是停薪留职,这是典型的变相无故辞退,为何职员辞职需要提前告知,并等待招聘新人后才能离职,而老板一句话“明天你不用来上班”就把我赶上绝路,我需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炎桐(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17 17: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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