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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月15日口头通知单位辞职,20日书面形式写辞职报告。 单位2月28日开退工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2月15日口头通知单位辞职,20日书面形式写辞职报告。 单位2月28日开退工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2月15日口头通知单位辞职,20日书面形式写辞职报告。
单位2月28日开退工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现单位要以我没有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为由,要我支付误工费和违约金。【但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公司损失】
请问是否合理?我是否应该拒绝?
另外,单位工资是延后一个月发,我如何要求拿到两月份足额工资?
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我当月的劳动合同丢失,如何来维权?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nkua……(上海)
提问时间:2017-02-25 09:0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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