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审查

劳动合同里写着前三个月要求押金每月1000合法吗?

劳动合同里写着前三个月要求押金每月1000合法吗? 我是一名应届实习生,今年2月到一家英语培训学校实习,可是签订的不是实习合同,是劳动合同。里面写着前三个月实习期要每月扣一千元作押金,然后这三千在以后的5.6,7月返回,可是现在是6月中旬,校方让我离职,押金方面我该怎么办?合同里写着若是我在这期间不管是自己辞职还是被辞退,均补不足押金部分。这是不是违法的?而且公司答应的每个月的房租补贴也只给了一个月,我很无助,跪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也呀呀(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6-15 15:5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