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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否则违约是怎么界定啊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否则违约是怎么界定啊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否则违约是怎么界定啊,比如是1号(星期一)签的合同,是3号之内办理不算违约还是4号之内办理不算违约啊。要是对方的原因,我到场了对方没有来需要什么证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ven1……(重庆)
提问时间:2012-05-29 08: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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