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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用维修基金问题!

关于住房公用维修基金问题! 本人居住在石市桥东区某小区顶层,从去年冬天开始,卧室屋顶四角开始出现大面积霉点,经核实与楼顶漏雨有关,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近期终于经得本单元其他住户同意签字动用公用维修基金对楼顶进行了修缮。但我屋内问题因涉及后期维修,请问法律业内人士:
     1、由于屋顶漏雨导致的住户自家房内出现霉点,是否可以动用公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缮?
     2、此问题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给予支持?(望有识之士给予指点)
     3、此问题应如何与物业进行沟通解决?
由于自家屋顶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上季度物业费与水费本人一直未给物业交予,但近期物业对于未交取物业费及水费住户进行了断水处理,本人苦于没有明确法律条文支持,望律师明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fe……(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5-27 21: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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