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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求助】关于二手房买卖中的尾款纠纷,急!

【求助】关于二手房买卖中的尾款纠纷,急!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通过中介将房子卖给了现在的下家,根据合同2010年1月30号交房,2010年1月31日下家付清2万元的尾款。 前期一切还算顺利,过了户。并于1月29日将房子交给下家(因没有经验,因此交房过程中介没有参与,也没有验收单,只是将房子和钥匙给了下家,周围很多邻居可以证明)。 但尾款于2月2日才收(拖延了2天),而且下家要求先付1万8千元,剩余的2千元等1月份的水电煤账单到后再做结算,当时我答应了,也必要跟下家计较尾款拖延的事情。

一直到3月,理论上水电煤账单早就到了,但下家一直没有联系我。于是我电话联系下家关于结算2千元余款的事,但下家多次找各种理由拖延,知道上周日,约了下家碰面,但下家又找出各种理由,如抽水马桶水箱不好、下水管漏、交房时没有把点灯留下等原因,要克扣余款。

现在我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有几个疑问:
1、因为没有验收单,交房日期是否可以按1月29日算?
2、因2万元尾款下家没有按合同时间给我,而且其中的2千元至今没跟我结算,我可否告他违约?违约金合同上没有说明,一般怎么算?
3、合同中没有对“固定设施”进行说明,一般二手房的固定设施指哪些?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对“固定设施”进行说明?最好能提供出处。
4、因为我们这个中介比较不负责任,收了中介费后就没再管过,包括交房过程也没管,我现在要告下家,是否有必要知会中介?

感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ji12……(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0-03-1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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