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适用?
可以同时适用
您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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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通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则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做为代通金;
2、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3、两者不是一回事,可以同时适用:如果用人单位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了你,你就不能拿代通金,但可以得经济补偿金。
你好,
1、如果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规定的,为违法解除,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2、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书面通知,可要求单位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