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手上转租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2012.06.16日到期,当然转租给我们房子的人(以下我称为转租人)告知了房东,房东也同意了。四月二十多号的时候,我、房东、转租人约好在一起,我将房子的押金以及5.1日到6.16日的租金都交给了转租人,然后转租人写了一张收条给我,并将他的租房协议给了我,而钥匙则归还给了房东。我们当时没有签合同,因为房东说5.1日当天,我补足了到8月的租金后,再和他签一个三个月的租房合同(房子是押一付三的),签完合同后给我们钥匙。后来因为某些私人原因,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于是找找到房东,希望房东把钥匙给我,我好把房子转租出去,降低我的损失。可是房东拒绝,说他只认合同,我没有签合同,所以不给钥匙,叫我找转租人去。我又找到了转租人,可是他不在成都。再联系房东,房东态度很差,没得商量,依然不给钥匙,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能去找什么部门调解呢?难道只有被房东坑吗?
我之前租了一间门面开店 开了一年多经房东同意 转租给乙方 但我们还没有签合同 当时只是口头协议说定先付定金一万 后期到指定日期见到房东时在付剩下五千 并且给我打了欠条了的,可是就在指定日期那天我和房东还有承租方三个人就碰到一起了 乙方也就是承租方现在开始有变卦了 说当时店内一些东西没给他交代清楚 因为我
您好,我是一位北京市的市民,想就一个房屋租赁的问题向您请教! 我曾在网上登出房屋租赁的消息,后有一对自称夫妻的男女找到我想承租房屋。我于2009年与男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用途为居住。 去年中旬我偶然得知该男女并为自己居住,而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第三人为三方合租,两位单身男子和一对情侣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问题。我家租了一个房子,现在还有2月到期,但是房东不退款。我父母想将其租下的房子,出租个别人!这样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或怎么解决!
你好:我准备租一个转租的门面房,二房东不想干了。要转让费30000元,并和原房东见面了,可以和原房东直接签合同。但转让费的问题该如何签订?有没有相关格式? 谢谢!
承租方(住户)与房东的租赁关系是没有合同约束的,承租方与房东是好朋友,承租方会将房子转租给本人,现在与承租方签租房协议或合同有没有效,需要怎么样做,需要房东认定合同有效么,还是。。。。
我和租户11年签订了《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了两年。但租住期间租户私自转租给第三方,且在房间里加了隔断墙出租以获取利益。本是三居室的房子给改成5居室出租给5户人家。我已报过警,但警察说让我起诉。我也不知道如何起诉,胜略多少,应该要求那些赔偿。注:签订的合同是租户修改过的,没有明确不能转租和改动,所以
A把一间门面房租给了B,合同中写明不能转租,不能改变经营项目,合同期为2年,交了一年的房租和5000元的押金,因有事只租了半年迫使转让,就打电话和A说明情况,A因在外地就口头答应了B. 所以B又把门面转租给了C,并且签订了合同,并且B给C看原始合同,由于A不在本地,所以C也打了电话给A说可以转租,因此C就和B签订合同
A把一间门面房租给了B,合同中写明不能转租,不能改变经营项目,合同期为2年,交了一年的房租和5000元的押金,因有事只租了半年迫使转让,就打电话和A说明情况,A因在外地就口头答应了B. 所以B又把门面转租给了C,并且签订了合同,并且B给C看原始合同,由于A不在本地,所以C也打了电话给A说可以转租,因此C就和B签订合同
今天我去租房,那个房子属于转租的,我交了300元押金,他写了一张收据给我。(收据上这样写的:今收到给先生300押金用于房屋续租。)我们是转租的关系,他这样写是不是不妥?我们之间没有签房屋转租合同。交押金后的几分钟,我不想租房子了,就与他协商恳请退还押金,但是他不肯退。请问法律上,我还能把押金要回吗?
今天我去租房,那个房子属于转租的,我交了300元押金,他写了一张收据给我。(收据上这样写的:今收到给先生300押金用于房屋续租。)我们是转租的关系,他这样写是不是不妥?我们之间没有签房屋转租合同。交押金后的几分钟,我不想租房子了,就与他协商恳请退还押金,但是他不肯退。请问法律上,我还能把押金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