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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押金问题

房屋转租押金问题 今天我去租房,那个房子属于转租的,我交了300元押金,他写了一张收据给我。(收据上这样写的:今收到给先生300押金用于房屋续租。)我们是转租的关系,他这样写是不是不妥?我们之间没有签房屋转租合同。交押金后的几分钟,我不想租房子了,就与他协商恳请退还押金,但是他不肯退。请问法律上,我还能把押金要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钟离残(江苏)
提问时间:2012-04-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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