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2月26日在A家具市场的B家具连锁店下了一张3.2万元的家具订单(未签订合同,预付订金1700元),内有床、床头柜、衣柜、梳妆台、书柜、写字台等家具数件,订单上注明6月中旬等电话通知送货。由于家装风格变更,原先定的部分家具(床、床头柜、衣柜等)我不想要了,于是5月6日我联系原先的家具店要求变更订单。商家告诉我说公司已经给我备货了,不能变更订单。于是5月8日我找到A家具市场的售货服务部门,对方告知我需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下来需要付订金的30%作为违约金。5月9日,我再次致电B家具连锁店,店员告诉我依据家具行业协会三包规定,我必须付订金的30%作为违约金。 我觉得我不该付这个违约金,我的理由有三点: 1、当时订单上未有明确写明如果违约会承担何种后果。 2、我是做改单,而不是做退单。 3、我定单上的家具都是标准件,而不是根据我的要求做出的定制件。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
具体情况为:二房东租了一整套房子,我去年中旬租了一个单间,租期为一年,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当时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支付另一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一年租期未满时,二房东说房子主人要收回房屋,不能再住。我只能另租房屋,退房时,二房东只愿退还从一月押金中扣除水气等费用的几百元钱,并拒绝支付违约金,说是
我的问题是关于双方是否都违约,是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带*号的是租赁协议内容) *房屋租赁协议:租期是2010年5月27日至2011年5月26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每三个月一付,每次付款必须提前5天。 *甲方(房东)责任:1.不得无故中止协议2.不得干涉房客正常生活,3.负责房内设备自然损坏的维修,4.按时交付房屋并告知
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三年,双方若违约辞退或辞职支付对方六万元人民币;同时,合同中有一条:合同与劳动法律法规不同的,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我知道,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都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可以不支付;但法律上只说了劳动者一方可以这样,那么反过来,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辞退劳
我老伴作为卖方(甲方)与买方(乙方)由房产中介公司(丙方)介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我夫妻共有房屋(房改房,房证上只有我老伴名字)卖与乙方并收乙方1万定金。合同违约条款规定:甲方违约返还1万定金,再另赔乙方2万。我当时没在现场,事后由于成交价低于市场均价4到5万,我不同意卖房也没在合同上签字。我咨询过有
开发商延期三年,拒绝支付违约金,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标签:违约
房屋拆迁,签订补偿合同,按面积补偿新房,合同中说延期交房赔偿200元每天,结果延期了三年。目前开发商不给延期违约补偿,我是否可以起诉?赢的概率有多大?
居间协议约定:“若因一方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无法履行的,该方签署人将自愿自行或连带承担定金责任,且该方签署人应向丙方(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补偿金为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总房价款的2%(30000元),本条款独立发生法律效力。” 我是买方,现在资金无法到位,所以居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居间方要求的补
本人于2011年4月1日将房屋出租并与租房人签订5年合同期,在合同书上注明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但在2012年4月1日前一个月租房人提出退房并终止合同,而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为由,不支付违约金。请问对方算不算违约?该不该支付违约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