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我2007年3月10日与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规定期满终止时无论双方谁提出不续签都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如未履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但是公司现不跟我续签,也未提前通知,是否要多赔偿我一个月工资。 2.根据新劳动法,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是不是应该再多赔偿2.5个月的工资。 3.我一共加起来的赔偿应该是除当月工资之外,多赔偿3.5个月的工资吗?赔偿的月工资应该以什么标准来计算,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还是当月的基本工资,另外我每个月有晚班补助,应该计算在内吗? 4.公司通知不续签时,是我在职的最后一天,我还有4天半的加班调休,和3天年假未休,也没法休了,这部分怎么赔偿?
例:合同从06年4月到09年4月,则补偿为:1个半月工资。 即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仍需支付补偿金; 但08年前的部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但不少xx律师说,合同到期,补偿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06年起,支付3个半月。 ???
您好! 1:我2001年初进公司,中间签过合同,最后一次签合同是2008年1月1号签定为期3年的合同,现在老总跟我说合同到期绝对不会和我续签合同的,那我合同到期后赔偿金怎么算?谢谢!
我在工司工作了9年, 我的工资每月3000元,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赔偿金怎么算.
我是2006年5月15日来的公司,到2008年8月1日签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31日截止,现在也没有续签,如果我想离职,怎么赔偿,谢谢
我2003年8月进入一家私企公司工作,04年下半年才交纳养老保险,08年才交纳医疗保险,合同一年一签,但是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方,公司不发给我们,我们要过,就是不给,怕我们告公司,公司有三个老板,现在因为跟其中一个老板有点口舌之争,老板吓唬我,不开除我,拖死我,因为合同到今天12月份就到期了,老板的意思是,到期后
我与2002年7月份进入该公司,2011年4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也提前了1个月通知。公司只答应赔偿3.5个月工资。说是08年以前的工龄不能给予赔偿。还有公司08年5月份才叫失业金,以前都没交,有赔偿吗
公司三年的合同马上就要到期,(2008.7.2~2011.7.2),因为某些原因我不再想和公司续签,公司在HR到期一个月之内也有问我是否签合同,我想的是等到期自动离职,请问这种情况在合同到期后可以要求公司赔偿N+1个薪水吗?N是工作的年限?谢谢各位律师
机场货运搬货员合同到期,公司以末尾淘汰的说法不续签合同合理吗不签的话又有哪些赔偿呢
公司现在说劳动法规定的就陪08年到今年的3个月工资,其他一切没有,可是本人是04年就进的单位咯,以前的就不算了吗?还有单位常常飞机晚点,搬运工也就加班不许走,每个月有一个多礼拜的时间是连续上班24小时才下班的,请问这有补偿吗
机场货运搬货员合同到期,公司以末尾淘汰的说法不续签合同合理吗不签的话又有哪些赔偿呢
公司现在说劳动法规定的就陪08年到今年的3个月工资,其他一切没有,可是本人是04年就进的单位咯,以前的就不算了吗?还有单位常常飞机晚点,搬运工也就加班不许走,每个月有一个多礼拜的时间是连续上班24小时才下班的,请问这有补偿吗
2009年5月入公司,2009年8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两年(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现在我不予公司续签,年拿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