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家企业应聘,随即被派到外地学习11天,并签订了一个附加文件,培训费用为1500.未服务满1年要赔付相应费用。回来后只给报销的火车票钱。我现在已经快三个月了(实习期三个月,工资很低很累)现在离职的话,收取培训费合理合法吗?五险一金应给我缴纳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支付之前的培训费用吗?我可以要求培训期间的薪酬吗?
分公司从2009年6月8日-6月10日进行军训,12日坐飞机前往青岛参加总公司的培训,7月3日结束回到分公司,又从7月6日到7月29日都参加分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我于29日下午提出:这份工作不适合我,不做了,公司就跟我说需要承担费用,什么去青岛的机票啊,还有什么公司司服啊。 请问:1、我是否应该承担培训之间的费用?
在试用期间离职,公司要求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请问是否合法?什么条件下的培训员工在使用期离职后是需要交费用的?
在校生毕业前实习期间签了实习合同,提前离开需要支付合同上所说的违约金吗?
详细情况如下: 我2011年(今年)7月毕业,去年12月13日和某公司签订了一张实习合同,每月月薪500元,4月30日到期。 合同上的一些关键内容如下: ...实习期内若离开公司,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前申请者,按照公司的违约办法进行处理。... 而我现在找到了其他的工作,想要3月底离开,我提前一个月申请
结婚期间,我遭遇交通事故,共花费医疗、养伤护理等费用6万元,由我丈夫支付,并鉴定残疾证书。现我丈夫要求离婚,向我索赔他所支付的医疗费用6万元,我需要偿还吗?还有残疾认定所赔偿的14万元,我需要分给他吗? 可有法律依据?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6年,保险买了五年,买保险的时候公司并没有告知是否包含有生育险,因此在我在职期间生育小孩休保育假和产假时,公司除了正常的保险费用以外,只支付一个月2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09年8月,作为优秀员工我被选为"皇金管家"参加培训,签定了一份工作协议,工作期限为5年.在今年8月,我提出离职时,公司要求我赔偿6000
向您咨询个问题。 我刚进公司参加了一个培训。就是技术方面的。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和一份《试用期劳动合同》因为个人原因我辞职了,公司让我支付违约金(培训费,住宿费、车费),当时协议上面说是要干够几年不然按培训费用的百分之多少交违约金。但是我看到,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培训协议上的培训及相关费用与甲方需要乙方赔偿的费用不符,怎么办?
我与公司在2010年11月26日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保密合同、培训协议书),劳动合同签署条例包括甲方为乙方交纳五险,但是甲方当时口头答应乙方另为其交纳一金,至今2012年4月30日,只交了三险,另两险一金至今杳无音讯,还有,甲方当时口头答应乙方底薪1500元,但是劳动合同上只写800元,当时乙方要求更
已签明文规定试用期间离职,仍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协议,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若不按协议办
我今天是第一天上班,到人事部办手续时签了一份试用期协议,协议标明若试用期间需离职,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协议我已经签署了,如果现在发现工作不适合,需要离职的话,需要按协议上办事吗?若不按协议办事,需要负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