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原有三室一厅的住房73平方米,拆迁时合同上说:回迁的安置房按1:1赔付,超过原面积10平方以内的按2000元/平方补交,10平方以外的按市场价购买;不足原面积的按3000元/平方退款,可现在他们只准许我们买一室一厅72平方的房子,他这样做合法吗?我愿意按合同出钱买两室一厅96平方或三室一厅105平方的房子,为什么不行?我们一家三代怎么住一室一厅?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致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房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月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时按什么面积计算
我公司2006年取得海边一处合法用地,各种手续齐全,最近正准备开发,但今年年初,规划局通知因海水高潮位线的调整,致使我公司用地一下子减少了近三分之一,使我公司原有开发项目难以继续,请问这种情况下:1、规划局2007年在原来基础上已做过调整,这次是第三次调整,规划局这样做合法吗?(其实在规划线内刚刚开建了一座
您好,我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一撤迁户。现在面临安置房还房。但是房屋撤迁安置合同中承诺面积是204平方米,实际面积有231平方米。按照建设部地88号文超出3%部分应开发商承担费用,在此是否适用?二,其实根据调查多出面积大部分为公摊面积,但是在撤迁安置合同中没用明确公摊面积为多少,等还安置房了开始算公摊面积了。在商品
我们家拆迁,给分了安置房,本来我们应该享受90平米住房,现在销售商签购房认购书的时候给出的是88.9平米,好吧,就88.9吧,等拿了钥匙,发现房屋面积肯定是不够88.9的,现在全款交了,钥匙拿了,只有购房认购书,对于房子的产权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销售商跟开发商的资料里面都没有提及,我想重新量一下房屋尺寸,不知道应该
商铺的实际测量面积比合同多出了2.25平米 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法?
今年年初家里买了一个小商铺 是地下的 一平米是4万左右 看中的是一个12平米多一点的商铺 签合同上面也是12平米 商铺因为是通的 所以要测量好 然后再签正是的合同 现在商铺做好了 要我们去看地方 结果告知我们说比原合同上多出了2.25平米的面积 让我们出钱 家里觉得很不合法 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是12平米的 现在又凭空多出了2.
我是2002年安置到县农业局工作的,刚进去时,我服从局领导安排,在局大门看门,期间由于没什么表示看了一年半大门,工资按临时工500元,也没买养老保险,后来分我到农业局下属企业单位种子公司,发600块钱每月,至今也没买养老保险,后来说企业改制,成立了新的种子执法局,把聘干的安置了,把我与单位家属职工分为一类叫我
你好: 我家是安徽无为县,在08年拆迁的,当时拆迁面积不够要补90平方的差价(260元/平方)。2012年,我们去叫补差价的钱时,银行拒收说是时间过了,不能交了,只能等到分房时按市场价交或者少要90平方。 请问:当时我们没有没有钱交,现在怎么才能交? 还有就是原来说1.5年就可以分到房子,托到现在快3年多还没有分到
我家在2000年拆迁,与2005年上房,2012年通知办理房证,实际测量面积比合同面积缩水10平方米,现在要求赔偿应该按照合同协议价还是现行房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