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1996年公路修建时房屋拆迁,政府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一块相应的地基作为重建住房,因当时建房钱不够,于是1998年和同村的一人(此人姓杨)在我家地基上合伙修建了一栋3楼的房屋,一楼是两个铺面,二三楼是住房,当时是这样协商的:地基转让与杨修房,我家出一万元,得2楼住房和一个铺面,杨得一个铺面和3楼住房。相关协议是我妈妈和杨签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是我妈妈的名字。事隔4年,2002年杨又要在3楼顶为他女儿盖了一层住房,我妈当时反对,当年我们全家去了浙江,2008年回家,结果他们已经盖了四楼,没和我妈签任何协议,请问他们是侵权违法修建吗?补充一点,就是我爸妈在2000年离婚,房产属我妈,杨声称他们盖建四楼是经过我爸许可的,并给了我爸3000元钱,请问律师我爸能支配我妈妈的土地使用权吗?我们现在能起诉他们吗?而现在政府对街道进行外貌整修,会在我家这栋楼的顶楼再免费扩建1.8米高,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家会有怎样的权益分配呢?
我买了一套房子,应该使用年限是50年,但国土证办下来后实际使用年限是40年,此前,开发商已经在售房合同中承诺办理延长十年的手续,现就这个问题发生了纠纷,想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开发商是否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延长手续。 2、是否可以就此要求开发商赔偿,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3、房屋所在的土地试用期届满后可以申
我父亲在1985审请一宅基地,并建成一套住房.农村地方大,所以超建了几十平方.几年后,有一次全国的土地普查,当时经济条件不好,害怕被罚,又加上我大伯的怂恿,于是我父亲就在土地使用证上补登了我爷爷的名字,免去了当时的几百元的罚款.土地使用证上便有了两个人的名字,我父亲名在前,我爷爷名在后.直到2002年我爷爷过世也还没改过
十年前承包乡政府的鱼塘,在鱼塘周围荒地开垦了土地。到现在仍在使用。可是村里现在又几个人以全体村民的名义要回土地,还私自把土地封起来了,现在庄稼收不了。还有边上种的树也不能使用。请问我们已经开荒耕种了十来年的土地使用权该属于谁?他们有权把地封起来吗?很急,请帮帮忙,谢谢了。
以下材料是原告写给村委会进行调解的诉求,帮忙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 原告是否可以无效合同(协议),将被告告上法院侵占其1/13的房屋财产?为什么? 2. 原告是否可以《合同法》为依据,将被告告上法院违约侵占其2尺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 3. 原告写给村委会的这份调解诉求,假如村委会置若罔闻,原告是否可以村委
法律上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土地必须经过拥有这土地使用权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法院也不能参与这事情的判决 如果有这样的规定,请问对应法律条文哪一条的 如果占用土地当道路,这条道路不属于村镇道路规划里面的,是不是占用时必须经过业主同意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以前我家的土地是以农村户口来分的,但是写的是我哥的名字,他户口已早就迁出去了,土地证也在我们手里,请问改回来要经过什么手续,这样如果以后发生状况能要回来吗?
爷爷奶奶已死亡,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是爷爷的名字,家中子女6个,家父是其中一个,现在家父已死亡,通过家人协商由我出钱给其他5个,不知道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要怎样做才能改成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