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房屋土地使用权侵权
关于房屋土地使用权侵权 我家在1996年公路修建时房屋拆迁,政府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一块相应的地基作为重建住房,因当时建房钱不够,于是1998年和同村的一人(此人姓杨)在我家地基上合伙修建了一栋3楼的房屋,一楼是两个铺面,二三楼是住房,当时是这样协商的:地基转让与杨修房,我家出一万元,得2楼住房和一个铺面,杨得一个铺面和3楼住房。相关协议是我妈妈和杨签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是我妈妈的名字。事隔4年,2002年杨又要在3楼顶为他女儿盖了一层住房,我妈当时反对,当年我们全家去了浙江,2008年回家,结果他们已经盖了四楼,没和我妈签任何协议,请问他们是侵权违法修建吗?补充一点,就是我爸妈在2000年离婚,房产属我妈,杨声称他们盖建四楼是经过我爸许可的,并给了我爸3000元钱,请问律师我爸能支配我妈妈的土地使用权吗?我们现在能起诉他们吗?而现在政府对街道进行外貌整修,会在我家这栋楼的顶楼再免费扩建1.8米高,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家会有怎样的权益分配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gk……(重庆)
提问时间:2012-04-0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