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福建某公司的北京的技术工程师,工作地点在北京,劳动合同是与福建一家咨询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现劳动派遣单位通知我,由于我工作的单位要撤销北京技术工程师的岗位,因此派遣单位发给我《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0月与派遣单位签订的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同时给予四个月平均工资赔偿。并要求我签署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协议书,我不同意其中的部分条款,尚未签字。我的问题是:1.未签字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具有什么效力?2.派遣单位告知我28天后劳动合同终止,合法吗?3.要求解除合同我认为是属于甲方违约,因为我的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工作单位岗位撤销,不能作为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二)条款,用工单位才能将用工人员退回到派遣公司。现在派遣公司也未与我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而是直接解除合同,这样的做法是否应该属于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4.我认为应该给我两倍的赔偿,我的想法合理吗?4.与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同时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规定了竞业限制等条款,此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求给予我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合理吗?北京地区的标准是多少?5.如果我想就劳动合同及赔偿事宜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可以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
你好 我是萍乡的一位年轻人现在奉新的一家米粉厂工作[江西富康米粉厂],工作已经2个多月了,由于这个工厂工作时间过长 一天工作13小时 每个月没有一天休息,就连国家法定节日也没有休息,请假时还扣工资,有时还请不到假,我现在想辞职,写了辞职报告工厂的经理不批,我与这家工厂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
公司无原无故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在上海的外资公司的办事处(原用人单位)工作,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保险。2008年8月外资公司(原用人单位)说把办事处撤离上海搬到杭州来,其实是外资公司(原用人单位)把我们倒卖给广东公司驻杭州的办事处(新用人单位)
公司无原无故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在上海的外资公司的办事处(原用人单位)工作,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保险。2008年8月外资公司(原用人单位)说把办事处撤离上海搬到杭州来,其实是外资公司(原用人单位)把我们倒卖给广东公司驻杭州的办事处(新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明天到期,公司今天通知解除合同,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
你好,请教一下,我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底到期,公司今天通知我不再续签。我在公司已经工作2年3个月。签合同只是最近一年才签了一个一年期合同。请问: 1。这种情况下我能跟公司要补偿么?如果可以,能补偿几个月? 2。没有提前告知就不再签合同,是否需要多补偿一个月工资? 多谢!
我们从事有毒有害工作7年11个月了,现在公司要转制,如果公司拖到我们合同时间到了转制,公司有没有权利以合同到期为理由什么补偿都不给我们?
劳动纠纷---公司隐蔽下签署劳动派遣的合同,现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2009年9月进入一家小公司,当时进去是熟人介绍,后不久公司给签署合同,当时看到合同的台头不是公司是人才信息公司的合同,问公司答曰大家都这样签署的,后今年7月1日,现公司和人才信息公司发生矛盾,双方需要终止合作,公司要求我个人签署辞职信,我觉得有疑问,当时没签,第二天公司直接写了辞退信让我签署 这些不合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职工没安置,自己非法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改成股份制了,职工没安置,个人也没分到钱,为了生存来到新单位,因为医师注册无奈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后期政府又安排职工了,我们没安排这合理合法吗。
我从2005年5月入职,一直工作到2010年8月31日,工作5年多了,公司是私人企业,一直没有和我们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现在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怎么索赔?
政府部门招聘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工作了10多年。但是最近却提出年满48周岁的腰提前解聘,给予相应补偿,但补偿极不合理,请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