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拆旧房建新房(在偏远的农村),雇(也是承包)表兄为我拆建,在拆房准备时,我在外地回家,在本人家请表兄吃午饭,还和他说下午没你 的事,中午我们多喝点酒,下午我陪你好好聊,约下午三点左右,我想到有几条邻居的电话线是固定在要拆的房子上的,明天拆的时候会影响,所以和他说,你先坐下,我去把电话线用树干顶到别的地方,没过多久他爬上屋顶去看掉下来了 ,我马上叫车送医院并交医药费等。现在还在医院抢救,我现共出医药费等5万多,我现在也无力了(家属不太愿意出钱,想让我独自承担)。我想问下这事故性质是什么?责任应该怎么负担?我该怎么做,结果怎样?谢谢指点!
我想咨询关于小学生在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校应付什么责任,怎么解决?
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小学生在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校应付什么责任,怎么解决? 我也不知道校放方负什么责任!具体情况是这样,我家小孩在校课间休息期间从楼梯摔倒,造成颅骨出血!
我有部泥头车5月25日在一工地拉土,大概晚上七点的时候司机在工地被挖机打到受重伤入院,头部骨头碎了7块,当时因为只有司机一个人在,我方并不清楚事情经过,工地上平时是10点才收工的,那天事故发生后就停工了,挖机和工地上的人都散了,只有本人的车还留在那里,受伤司机被工地的老板送到医院,工地老板交了1W元在医院,
情况如下:(广州番禺)大约1988年,甲方把其宅基地约55平方米,盖有一层瓦房,转让给同村村民乙方,由于当年双方关系融合,现金交易,无立字据,也无过户,到现在该瓦房相关证件(屋契、土地使用证)仍然是甲方的名字,证件在乙方手中。后来甲方全家迁移到城镇,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乙方多年来对该瓦房只作小修改。后来村
本人在批发市场买东西,当开车时一名5岁男童爬到车底下捡东西,没有发现,导致汽车从男孩身上轧过去,造成男孩肋骨处骨折,我已经报案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承担近万元医药费,但现在由于资金紧张,没有继续交医药费,导致对方起诉,目前我应该如何处理?
本人于2011年5月1日早上8点10分乘坐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汽车在立交桥上与一辆反向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客车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出租车属于无责任方。本人轻伤,花去医疗费用两千余元。事故过去半年了,出租汽车公司一直拒不支付我的医疗费用,理由是他们公司的出租车属于承包性质
我是本村村民,在本村购买一块地建房,村里也同意并收取了宅基费4000元,我是一户一基的标准,动工时规划督查过来不准做,后偷偷做了点,结果被强拆我,本村还有其它的也在建,没有强拆,并且建成了,都要请吃饭搞关系,办证办了半下一直办不到,你说我要如何处理
我家建房的时候,一个钻孔师傅从两米高的梯子上因机械操作不当,别钻孔机甩下来,据他说造成了8级伤残,他自己治疗花费了两万多,要求我们赔偿他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孩子的抚养费等一系列费用共计19万元,特别说一下 之前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并且他是带伤操作,在这之前锁骨就带起钢板的,并且不是我们请他来干活的,
我有一辆洒水车,被公司连车带司机口头协议每月11000元雇佣。洒水时由西向东靠左侧上坡行驶,对面有一辆拉土运输车有东向西下坡行驶发生相撞,我车被撞废,拉土车问题不大。但现在对方要求我方赔偿2500元,我方已付。问:我方洒水车的报废和2500元赔偿应由个人承担还是由我方公司承担。
我家里和堂叔伯现在建房子,国家说有补助,我们的资料已全部准备好送到镇里去了。但镇政府一直都不见有进村里拍照取材料,现在房子都差不多建完了,问村长时说:“我们村只有几户的指标,你们几家可能就只有一户可以得到补助,且可能还得花几千块钱搞关系”。 我想问的是;一,关于农村建房的规定是每个村只能有几户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