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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乘坐出租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咨询

关于乘坐出租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咨询 本人于2011年5月1日早上8点10分乘坐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汽车在立交桥上与一辆反向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客车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出租车属于无责任方。本人轻伤,花去医疗费用两千余元。事故过去半年了,出租汽车公司一直拒不支付我的医疗费用,理由是他们公司的出租车属于承包性质,叫我去找出事出租车的驾驶员理赔我。而出租车驾驶员一直拒绝联系。根本不理。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ping……(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1-1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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