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表明,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和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个问题,婚后夫妻理财,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委托某人购买了一年期的风险债券(类似股票,不保本有风险), 1、如果债券到期的话,收益部分肯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在半年的时候,个人财产所有人口头告知另一半该债券已经赠予委托人, 该行为是否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在债券到期后,是不是只有一半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 麻烦各位律师看看了,先谢了
事情发生在前两天,我家在南部县铁xx镇xx村,我们那里村委组织砍树,把目前所有的柏树全部砍完栽种其他的树,因家里没有人,并不是知道林业局,是否有发文案,等等一系列通知,他们把我们自家的树全部砍掉,但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就是把我们家的树全部卖掉,没有经过我们家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卖的树也不知道去向,更不说钱
尊敬的律师: 诚心急切地咨询:98年我与一安装公司签字工程安装承包合同,并于98年底验收,因工程进度款不到位,为争取工人劳务工资,与该公司产生部分矛盾,我于99年4月从该公司施工工地撤离时,因为我自有的安装机械设备工具等,需要该公司到业主管理部门才能开具出厂手续,所以该公司利用其手中的权力,以种种理由
商铺门面系按揭购得,每年要还按揭3.8万元(其中贷款利息1.8万元)。这是财产取得时的实际支出费用。 门面出租收入为每年6.58万元。 问题: 1,投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2,如可以扣除,是按揭贷款本息全扣,还是只能扣除1.8万元利息?
本人女,已婚打算以按揭的形式买房,首期是女方父母支付,余款是夫妻双方月供,房产证是写夫妻双方名字,那么想问离婚后,这房子的那部分是属于共同产财,那部分是属于个人财产?有什么办法能把女方父母支付的那部分首期款确认为个人财产?支付离婚河源离婚纠纷
我是传奇世界的玩家,在这次活动中,所得强化技能丹54颗,几天没玩,上线后被告知活动结束,东西没了。找他们一直不给解决,截图和客服记录都已留存。我可以用法律讨个说法吗?他们的公告存在告知不明的情况,很多次了。 补充:这是他们活动的公告。
我们家是拱墅区,我们俩的户口也在祥符镇,当时建造的时候房屋产权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2010年12月份拆迁,房屋面积按人头分配,总共分得拆迁安置补偿款200万元,(存款人名字是我老公),不包括村里分红、过渡费、土地款等,现在拆迁款及其他费用的钱都被他及父母拿走,我的一分也没有拿到,还有他去年在外面买了一个摊
两再婚夫妇,因男方年老卧病在床,女方丢下男方,去跟自己的亲生儿女过,由男方儿子自己照顾男方十年,十年来女方对男方不闻不问,不理不采,当男方去世时,女方方回,那么他们的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我老公去年离婚,房子一处,价值25万,房子是我前夫买的,但是没有房产证,是小产权的房子。有一个孩子,不到两周岁,归我抚养。因为他觉得自己有过错,而且我帮他抚养孩子,所以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给我,他每月支付给孩子400元生活费。我给他5万块钱,而且分5次给他。去年我只给了他一万。今年就没再给他,而且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