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把我个人名下的房屋判给女方,女方把一半房款放到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我和我母亲及我现在的再婚妻子搬走,因原本房子是我母亲岀资购的房,母亲对执行异议之诉,现打算到房管局把我房产证加上母亲名为共有财产,在执行期间加名有违法吗?或把房卖掉把房款还给母亲违法吗?
十年前,一家四口,拥有房子几栋,其中在老家有一栋共三间五层,底下是店面,二楼是住房,三楼以上是开旅馆。由于老公有外遇导致夫妻关系不和,于1997年立下离婚协议(房子归我使用,房产证要做给孩子)。于99年离家出走至今。无奈我在2001年单方提出离婚,财产我们协商解决,二个孩子都是我一个人抚养。 老公当时经营
老公婚前的房产加上我的名字办了共有证后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了吗?
我和老公是再婚,他与前妻离婚时判得的房子在我和他结婚时加了我的名字,重办了房产证,我也拿到了小证,这套房子就是我们法定共有财产了吗?因为牵扯到这套房子的债务,我必须确定。谢谢!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管局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居民住房是否合理?
在未征求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就下达拆迁通告;而且拆迁不是国家公共利益拆迁,是为了取得住户的土地挂牌出售给开发商建商务区,而拆迁办却说是当地政府行为是为了城市建设需要。他们给出的货币化补偿价格不及市价,而我们是市黄金地段,这样的补偿价格太低,住户不同意这样的补偿协议,拒绝搬迁,当地政府拆迁办说要强制拆迁
我丈夫婚前买房,有房贷,还没拿到房产证。我现在在房产合同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就属于共有财产了?
我老公在婚前购买一套165平方米的住房,现想将我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我们应该怎样办理?需要手续费吗?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我们有一套店面房和两套住宅,店面房和住宅只有一个房产证,房产证上有我父母,我和兄弟四人的名字。两年前,我兄弟以经商为由,拿店面房和两套住宅从银行抵押贷款了100W,抵押的时候我们四人都签了字。但是由于利润微薄,我兄弟就把贷款得到的钱,加上从其他人手里又借了100W,总计200W拿出去放贷给担保公司。结果这200W随
我和老公2007年贷款购买一170平房产,还款期20年,房产证注明该房产为我独有。2011年9月,老公因债务问题,该房产被其他地市的法院查封(债权人应该是外地的吧),具体什么原因、债务有多少我也不清楚,我是2011年12月知道老公欠债、房产被封的。之前几年我们关系就一直不好,春节前我们协议离婚了,该房子归我。因我工资低
我或我母亲要求财产封存或保存着,再进行起诉行吗?法院会继续执行吗?
房屋登记我个人名下,离婚后,把房屋判给女方,女方把房价一半找入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过户并要我和母亲搬走,我或我母亲要求财产封存或保存着,再进行起诉行吗?法院会继续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