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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管局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居民住房是否合理?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管局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居民住房是否合理? 在未征求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就下达拆迁通告;而且拆迁不是国家公共利益拆迁,是为了取得住户的土地挂牌出售给开发商建商务区,而拆迁办却说是当地政府行为是为了城市建设需要。他们给出的货币化补偿价格不及市价,而我们是市黄金地段,这样的补偿价格太低,住户不同意这样的补偿协议,拒绝搬迁,当地政府拆迁办说要强制拆迁,请问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有权强制拆迁吗?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B7621(新疆)
提问时间:2010-09-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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