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一国有企业工作,是名合同工,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在即患有重大疾病(不治之症),但是不知道何时患病,因此再没去单位上班,我的劳动合同现在也已经被该单位解除了,请问我能不能向该单位申请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呀?
我和我们公司的合同是从07年5月31-09年5.31日,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不在续签,那么他应该给我经济不补偿,现在我想问下,这个补偿是从08年1.1日开始算起,在公司工作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这个补偿金呢?还是就是给1个月工资就算是补偿了,具体我想咨询下~
我是2002年8月24日来到该公司工作的,2008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五年,2010年2月1日公司突然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并于第二天交接工作,在这期间没有加班工资,没有双休日,没有带薪休假,合同也不给我。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怎么算,后三年的未履行的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我的工资是2370元 问题
本人2004年5月进公司,合同是2011年6月到期,现医疗期已满,公司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是否有6个半月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和 6个半月的医疗补助金)。 再问一下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那我在医疗期的工资是打折扣的,该怎么算呢?是折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在公司已工作五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请问公司应该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我是05年7月进的公司,06年底公司开始给我交保险,但至今从未签过劳动合同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如果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不续签合同,我已在公司工作5年,那么公司将支付我多少违约金?没有对我进行培训或调岗
我已经和公司签订了2次固定期合同,共计5年,现在需签订新合同,按规定,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而公司之签订1年,没有达成一致,这样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5个月的工资?
谢谢律师前面的解答!公司工资都是按工时算的,在月工时167.4之外,员工在2010年1--10月间平均加班每月125小时(36/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想再签合同(虽然公司按比例给了加班费,,公司当然想继续续签合同,),应该要经济补偿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