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松江区搬到徐汇区,员工是否可以跟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得到赔偿?
我们公司注册地在松江,现公司在松江区车墩镇租的办公楼里办公,公司现想把工作地点搬至徐汇区田林路那里,这样给我们家住松江的人带来很大的不便,在这之前公司也没有和我们员工商量要搬迁之事,大家都知道,在松江上班的工资要比市区里的工资要低很多,我们的老板也没说会给交通费,餐费等,更别说加工资了,在这里我想问
如果公司撤离,员工被安排到另一公司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们公司目前出现了一些状况,公司经营很不乐观(可以说到了破产的边缘),前一段时间已经裁员一批,(因是裁员,在他们的争取下终于得到了相应的赔偿)目前只剩余五人工作,其中一名新员工已被调入分公司,但剩余的四名员工未收到任何通知,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裁员是要赔偿的),估计多半也会采用调离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解除合同,又消极怠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并执行培训协议(上岗前已培训,单位支付费用,并约定了培训协议)?
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员工自动离职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1年多了,公司一直未给员工购买过社保和医保,现我准备辞职,请问这种情况可向公司要求哪些赔偿?另辞职后工资应在什么时间内结算发放?谢谢! 还忘了说一点,我们公司让员工签过劳动合同,但公司盖章的合同重来都没发给我,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呢?
新劳动法中关于签3年合同试用期是几个月??在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新劳动法中关于签3年合同试用期是几个月??在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2011年10月19日入职的·签订的合同期限是半年,亦就是从2011年10月份9日至2012年4月份8日止;签合同的时候,我就问了为什么只有半年的合同,他们说这个是试用期合同,都是这样的。之前面试谈的时候,不是这样讲的,公司有规定所有人试用期都是半年,过满试用期之后表现不错的话就转正签三年合同。现在合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2011年10月19日入职的·签订的合同期限是半年,亦就是从2011年10月份19日至2012年4月份18日止;签合同的时候,我就问了为什么只有半年的合同,他们说这个是试用期合同,都是这样的,公司有规定所有员工试用期都是半年,过满试用期之后表现不错的话就转正签三年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部门领导慢慢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