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欺骗员工签定短期合同(半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欺骗员工签定短期合同(半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2011年10月19日入职的·签订的合同期限是半年,亦就是从2011年10月份9日至2012年4月份8日止;签合同的时候,我就问了为什么只有半年的合同,他们说这个是试用期合同,都是这样的。之前面试谈的时候,不是这样讲的,公司有规定所有人试用期都是半年,过满试用期之后表现不错的话就转正签三年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部门领导慢慢不安排事情给我做了,并私底下跟我讲说我可能转不了正了!原因是:名额已满,总公司不给招人,从别的部门多余的正式工调过来。但是人事还没有正式找我谈,可能3月18号的时候就会找我谈了。我想了解一下:若是后续公司以:合同期满了或者是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不跟我续签合同了。请问这样是否属于欺骗员工签订短期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精神损失及经济损失吗?或者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213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2-28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