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农村,村子在山区,是一名焊工,前不久承包了邻村的一个小工程,(本人没用成立公司,无正式承包资质),本村石某,男,23岁,无正式工作,懂电焊,其父母找到我想让其过来做活,口头约定一天给其50块,09年12月10日下午五点宣布下班后,在其骑电动车回家途中被一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事故车逃逸。事故发生时间为17点37分,工地离其家最多20分钟路程,因为找不到事故车,其父母向我索要全部损失累计16万余元,由于主要责任不在我,我想拿出1万多块算安慰费,与其和解,其父母不同意,将我告到法院,要求我承担全部损失。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属于,那么我该负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或者其他什么情况?请诸位律师在百忙中抽空看下,本人在线等,万分感谢!
工人间纠纷在工作过程中被人烫伤,厂方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是否属于工伤。
我父亲为邵东农村某村村长,且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十几年艰难创业,三年前以引进外部资金与广州某企业合作开办一铁艺铸造厂,09年底两工人(1男1女)因发生纠纷,男方被女方以铁水烫伤脚部,事发后厂方立即将其送医院紧急治疗,并垫交一万多元医疗费用。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厂方担心会出问题立即分别向其他工人询问
我是某房子的拥有者,由于对房子进行整改,我雇佣了甲某全面承包此次整修,于是甲某就雇佣了一些工人动工,其中有一工人乙某在工作途中不慎从楼上摔下,导致重伤,住院治疗,而后乙某请求赔偿,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有责任吗?如果有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在一起的所有人有责任吗?他们又要承担多少责任?如果上人民法院我有
事情发生在10月6号的那天下午6点 我准备请我的好友吃饭 在路上 我偶遇到我另一个朋友叫李 我就和他打了个招呼 问他吃饭没有 他说没有吃! 他问我准备到哪去?我说我准备去饭店吃饭!他说 可以带他一起去吗? 我说我请我的好朋友去吃饭的 怕你们不认识 到时候尴尬!他说没有事,我们一起去 我们认识认识 之后我就带他去
我弟弟以政府督察室的名义通过中介人与他人签订了借款二十万元的合同。在收到十万元人民币后又以这个政府督查室的名义打了收据。在后来催要债款中,我弟弟才知道这位中间人也借了十万元,但大家都是朋友,就三人一起又签订了一个还款协议。现在,我弟弟以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借的十万元已经还清,有汇款凭条为证。虽然现在这位
那我具体承担什么责任?这个人今年49岁,如果法院判案我大概需赔多少钱?谷律师,谢谢你了
那我具体承担什么责任?这个人今年49岁,如果法院判案我大概需赔多少钱?谷律师,谢谢你了
我爸爸是今年7月份被电动车撞伤的,当时劳动法规定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现在如果有了这个规定
让我很气愤的是当时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两万多元(不含营养费),当时爸爸是头后部出血,左脸颊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和妈妈去爸爸的单位,预支了五千元作为治病的钱,他们公司给了。其实那之前爸爸已经有几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后来,在爸爸回家修养期间,他们公司以不属于工伤事故为理由,把那个五千元直接在爸爸的工资里面给扣
尿结石 前列腺增生手术后尿失禁。经医疗鉴定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请问能赔多少?
尿结石 前列腺增生手术后尿失禁。经医疗鉴定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请问能赔多少?
雇人打扫家里住宅卫生,如果打扫卫生的人在劳动中出现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我需要承担这个责任。能不能在打
雇人打扫家里住宅卫生,如果打扫卫生的人在劳动中出现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我需要承担这个责任。能不能在打扫前签订一份协议,免除此项责任。(雇佣的是个人不是公司) 那就是说打扫家只能找家政公司了,找个人就是给自己找麻烦了。
雇人打扫家里住宅卫生,如果打扫卫生的人在劳动中出现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我需要承担这个责任。能不能在打
雇人打扫家里住宅卫生,如果打扫卫生的人在劳动中出现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我需要承担这个责任。能不能在打扫前签订一份协议,免除此项责任。(雇佣的是个人不是公司) 那就是说打扫家只能找家政公司了,找个人就是给自己找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