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有三间小平房,是他们的三个儿子共同建造,给他们住的,我是二儿子的女儿,我父亲于五年前去世,去世后他们就不认我妈了,只认我,现在我们这边征用土地,在二十年前,他们有三块地分别分给三给儿子,现在他们要要回去,我家给了他们一万五,说好,我们给他们地,他们将那房子分成三份一家一间,可现在,又提出要求,说要房子可以,必须给他要老送终,我父亲不在了,我需要给他养老送终吗?他们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我如果不给他们养老送终能得到一间房子吗?
咨询下,我家现在有处公房要拆迁,房子的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户主是我父亲。我爷爷是续弦的,房子是在老奶奶来之前公家分的房子。现房子要拆迁,目前我们不想将房子给予老奶奶,因为她那边也有儿有女的,但是20多年从来没赡养过老人,现老奶奶的儿女要起诉我们,要求给房子并赡养。但我们现在想可以赡养,但是房子只
两个问题,同父异母,父亲去世,有个弟弟 第一 关于赡养的义务,第二 房屋的继承
第一 我六岁了和继母一起生活 有个弟弟 同父异母 我以后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 第二 有一处房产是我爷爷给爸爸娶媳妇盖得,房产证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继母 和弟弟 还有我 如何分配? 烦请告知一二 谢谢
婆婆在世,去世的子女的家人是否还能享有房屋的继承权? 如果去世子女家人没有继承权。现在婆婆还有一女一儿,房屋继承权是一人一半吗?婆婆的儿子就扬言说女儿没有继承权。婆婆和儿子住一起,儿子有媳妇,但都是女儿每天去给婆婆洗脸。(婆婆和女儿家骑车要20分钟左右,邻居都是有目共睹),风雨无阻很多年了。这样的儿子
我父亲早年就去世,现在房子的户主是母亲,母亲已经把房子过户给我上面有我母亲和我的名字,房单也是我的名字,我总共有六个兄弟姐妹,请问母亲去世前不立遗嘱的情况下,死后房子会产生争议吗?其他兄弟姐妹有权利要房子或者分配这套房子的财产吗? 非常谢谢!
姥爷92年病逝,姥姥08年病逝。二老留下一处房产。姥姥去世之前立下遗嘱,将此房赠予我母亲。家中姊妹3人,一男,两女。我母亲排老三,上面有一姐,一哥。目前我大舅已于2011年过世,剩我大姨、我妈。遗嘱两证人健在。现想办理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名下,需要公证处公证,请问大姨和母亲二人去公证可以么?需要大舅家人出席么
我爷爷和奶奶有5个女儿,2个儿子。爷爷和奶奶在老家有一间100平米的老平房,1985年,大儿子在这间老平房结婚,因为大儿子在城里上班,5个女儿出嫁,且户口都迁到别处,均不在老家,所以爷爷奶奶和小儿子居住在这间平房里。仅小儿子户口在当地。以前该房子的户主是奶奶,奶奶于1991去世后,户主变成了小儿子。2007年,小儿子
户口和爷爷在一起,爷爷去世13年了,爷爷留下一处房产,目前还是使用权,户口本上表弟是户主,他户口晚于我迁入,爷爷生前和表弟和表弟的父亲同住此屋,我是否有此房屋的继承权,如果我将户口迁出是否影响此继承权,我觉得应该是爷爷的五名子女共同拥有此房屋的继承权,和我户口是否在此处房屋没有关系,对吗?另外房屋的使
当初因为三叔是农村户口,所以以他的名义批下的宅基地四间外加两间老人房,共六间房屋,可是翻新房子的钱和物基本都是我爸出的。家里老人说三个儿子一家两间可是并未立遗嘱。现在老人过世了。请问我爸非农业户口是否还能继承两间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