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公司从22号开始放假,因为我的加班调休假很多,所以从10号就开始申请调休,与春节的假期连了起来。
调休时遇到一个问题,因为调休中间跨过一个周末(14、15号),人事说,周末两天也要算做调休,也就是说要用我的调休假来填补周末两天,即本应享有的周末没有了。人事给的理由是,婚假、产假等休假都是按照这种方式来计算的,所以我的调休也要这样算。
我觉得加班调休的假应该婚假和产假不一样,但又说不出什么理由来,所以想问问,《劳动法》上,关于休假、加班补修假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如果法律上真的是这样规定的,那么辞职时,调休假期要怎么算呢,也要按除去周末的天数来计算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在休息日即周末加班且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能低于工资的2倍。我们公司是可以调休的,但员工又提出了双倍调休的请求,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们公司业务很忙,我已经有半年没有休息了,可是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时间全部都调休,这样合法吗?现在已经7个月的周末调休了(96小时),如果没时间休息法律上是否可以约束公司支付加班费?我在江苏昆山上班
我公司因订单不稳原因,上周周二,周三让员工调休两天,周日照常休息,第二周订单增多,安排周日加班,员工集体不来,可否算旷工处理,或者是按照正常工作日扣除一天的工资?
法定假加班了,公司只说调休一天,不按300%计加班费。公司是否是违返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我以此为由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要按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方法给与我补偿?假如我已在公司工作了10年是否要补偿我12个月的工资?
我提出离职,但是公司第二天就让我离开了,但是之前的周六周日的加班算我调休,这样合理吗?
我12月10号提出离职,但是老板12月12号就让我离开了,公司规定是10号发工资的,可是我的11月份工资至今夜还没有发放,之前5月份到现在的周六周日加班一共有48天了。离职时公司不按照加班费算,要求我调休,这样做是否合理?
到公司工作两个月了,做的是办公室文职,工资本来就是比较低的,而且是单休。现在工作两个多月了,公司是私营的,说是试用期不给我们买保险,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有周六周日都上班的情况,但是是没有双倍工资的,按正常工资算。我是应届毕业生,如果我离职要怎么维权,如果公司在试用期过后给我买社保,我离职后可不可
我们厂这个月的销售额没有完成要求我们加班,当时说付我们的加班费,现在我们把销售额做了差不多了,又要求我们调休,说劳动法规定不能超过36小时,多下来的转到下个月,我们其实想既然厂里愿意支付我们加班费我们就加吧,领导也不至于说话不算数。现在倒好看到我们的加班时间这么多,有的人已经有96小时了,我自己也有80小
你好,我们单位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上周单位安排我们上班,可能算加班,没小时十块钱,说是加班一律十元一小时,不分周末,节假日什么的,再说我的工作都做完了,让手上没工作的去帮别的员工,所以我要求交通费给报销,单位就说哪都没那种事,还开会批评,这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