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属地内(非边界)有一块山林地,与湖南方均有“土地证”,经双方协商无效,98年崇义县“山纠办”和湖南汝城县“山纠办”共同形成一个处理决定,将上述有争议山林地的一半划给了湖南方。请问,县级山纠办有权处理这种跨省的山林纠纷案吗?先谢了!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行政不作为不受理第三要的调处山林纠纷申请,作出了《不受理通知书》。第三人遂以我山林侵权为由将我诉至法院!在我与第三人的民事案件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期间出具了《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理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和《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
我们是安徽省东至县大庄村丁村组,本组的山场在上世纪60年代共产风中被大庄村村委会占有,收回统管,在当时有条件村6组4分成,六三年分到六七年就没分,在81年林业三定时,村委会密密单方面,擅自办山林权证,现这次林改本组全体村民强烈要求村委会的山场归还我组,问如何维权? 本组也找过市,县,镇三级政府调处,但三级
会计不在,我代收了营业款放在包里把包放在柜子里准备等会计回来交给他,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在,中途正好一个同事回来叫我拿东西,我离开办公室去隔壁的屋子拿,大概过了2-3分钟,同事也来跟我一起拿,当时办公室没人了,也没有其他人进去,拿完东西同事走了,我回办公室,过了会我打开包发现钱没了。之后我们马上报警,公
请教专家:下面这份文件违反宪法精神吗? 霍邱县政府办 当前位置:政府办文件 >>正文 索 取 号:NC001010503200909002 内容分类:政府办文件 发布文号:关于印发霍邱县城区D类危房维修翻建审批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9-09-15 霍政办〔2009〕5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司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办公室的合同,合同到期日是2010年5月31日,在合同期内,甲方于2009年11月将办公室卖给了该办公室的物业(即乙方)。 三方达成协议: 1 甲乙双方同意我司于2010年1月31日解除合同。 2 原我司交给甲方的4万元保证金,甲方归还我司3万保证金,还有1万保证金交给乙方。待我司于2010年1月将办公室归还乙
生产队有公山一块,1980年8月甲有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一张,编号456,签发证的人是该村原村干部,现已去世。同年甲将该山授权给乙管理使用至今。现该生产队出示了一张1980年9月由另一人签发的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编号489,该证填写的是该山管理使用权仍属生产队,不承认该山曾经承包给甲。现该山的管理使用权应依据什么
我有1982年的林权证和1985年的山林承包证,界线都很清楚,对方有1985年的承包证但没有1982年的林权证,在我的林权里有一小块是他的,界线也很清楚,我拿到1982年的林权证就把这片山造林了,对方把我的树砍掉了,请问,我能把这块山林要回来么?可以要他赔偿么? 我把这个案子提交到相关调解部门,已经接受了 可已经也有好几
个人笔记本在工厂里的办公室被盗,有权向公司索赔一部分或者全部吗?
2010年10月29号晚上10点半我和厂里会计一起最后离开办公室,锁好门。第二天早上发现们被撬,我的笔记本(价值在6000元)、公司的一些现金和台式电脑被盗,马上报了案。想请问律师,我在这里工作了四个月,一直用自己的电脑在办公,老板也是默认的,这种情况下,我有权向公司索赔一部分补偿吗?
想租赁的办公室还在装修中,房主口头答应在我方要求的时间能够入住,但需先缴纳诚意金,并答应在签定正式的《租赁合同》后,诚意金自动转为预交的租金,但到答应的日期仍无法入住,造成了我方的损失,甚至已经一个月以后仍无法入住,要求退还诚意金遭到无限期的推迟,交诚意金时只有签《认租书》并未写明何时入住,一直未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