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好,我去年9月出租了套房子,租客住了4个月后提出不租了,作为房东我提出押金不能退,他就开始骂人说是签合约时附加了一条内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解除)他认为已经通知我们了他不违约必须退还押金,之后我让步说扣他800元作为我下次租房的中介费,退还他四分之一的押金,这人还是不肯,说是要我们找相关部门来处理不再协商。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处理这事,中介也不太负责要我们退押金了事,我觉得我没有错也没有不让步,让了步还要被骂心里很不快。
如果他们再继续待着不走我该如何处理呢?什么时候我可以采取行动拿回我的房子不违法。或者我该找哪个相关部门解决
上面我写错了
我答应退还他四分之三的押金,只扣他四分之一的押金800块
他还是要我找相关部门,要求退还全部押金.
当时合同是正规的有详细写明违约押金不退的。
我是想协商不要搞那么烦的事情但是他不肯协商,我只是扣了他押金的四分之一来弥补我的损失已经是很大让步了,他的意思就是不退全额不协商
合同签于2011年2月28日,合同约定每月1日前交租,超过10天视为违约。二押一租,承租人2个月后要求业主配合他公司注册,并不承担所有责任,业主拒绝他申请注册公司(房屋性质为住宅)。承租人6月份拒绝支付租金,业主用短信和挂号信方式通知承租人,他不予理睬,今天已经13日仍然未付,我该如何处理,请详细讲解,如果换锁引
我2011年4月25日租了一个商铺,截止日期是2012年11月28日,共6万。我先付了3万,合同签的是剩下的3万2011年6月31日前付清,也没有写违约怎么办,但我现在不想租了,我要求退还一部分钱,并赔偿房主2月的房租,但是房租要2万3,退我七千。可是我才租了一个月,人家不给钱,我没办法啊。求怎么解决这事??急
本人将名下一套房屋租给租客(甲),合同签约三年,每半年付一次房租,不得擅自将房屋转让他人,没有支付押金。但其没有告知房东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乙)。现已通过司法途径让乙搬走。现在无法联系甲,不知其住址,其电话要不就联系不到,联系到了甲也不出面。且其所支付的半年房租是到上月为止的。现如果我想解除合
我和房东签约租满一年后,我在继续租住两年的情况下但一直没有续签合同。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我已经搬离了该住处,也没要押金,那么此时的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租未到期,生意不好想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能不能申请退还押金和预付房租?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
4月24日和房东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5月1日生效。。合同租期为一年,租金为20000元,已经预付半年租金10000元和押金2000元。现在和合伙人相处不来,生意很难做,想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同房东协商只答应退还押金2000元,预付租金拒绝退还。合同上已经明确说明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请问我是否有权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因地板损坏原因拒绝退还押金,可以起诉吗?
房东违反合同处有2点 1.房东提前半个月收回房屋,按照合同应该双倍返还租赁押金。但是房东只是返还了本月所交的半个月的租金。 2.主卧木地板有4-8块因为板凳原因有划伤,地板房东以无法修复为由拒绝找工人来检查更换地板,并且拒绝退还押金,按照合同应该商议赔偿而不是拒绝退还押金,而且据本人调查,更换木地板是可以修
原单位已注销,人员都被别的单位接收,找领导要解除合同补偿金,领导给我回复原单位的所有债务都由国资委承担,我是不是该找国资委要我的补偿金呢
问题原由: 我们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和房东租用了他家的一幢楼。合同原文(租赁面积方面):租赁面积:房屋面积320平方米,使用面积700平方米。因为当时我们都没有考虑到使用面积的问题,这个使用面积按当时签订的意思理解是:房东的房子是一个院所,房东是和我们这里的原税务所买过来的,到目前都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个原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