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10月20号入住这所公寓的,签署的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10月19日。该房屋属于自建房,经常停水,几次找到房东也没能得到解决,因此,我在2011年12月20日通知房主要终止合同,并按照房主的要求提前10天(2011年1月8日)退房。而房主却以我签署的合同为一年,现在到年底不好出租为由扣押我的房屋使用保证金680元,请问这样的问题我该如何处理?是请民警协助解决还是需要起诉? 以下为部分合同条款: 本房屋使用费为680元/月 乙方(我)向甲方支付680元做房屋使用保证金,如房屋损坏,甲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修补房屋:至合同履行完毕后退回乙方保证金。 使用期间,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果乙方(我)提出终止合同使用费不予退还。
您好我是租的2层楼座为经营用,因经济因素我又把二层分2家租出去了,当时签的合同是8月14日付清全部余款,可是至今余款也没有付清,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可以追缴违约金和滞纳金的因为当时合同签署的都有注明、还有就是另外一家抢占二楼面积我是不是可以收回强占的部分
甲方与乙方是兄弟关系,甲借乙的债务因多年未偿还,因此用房子抵押给乙并承诺如果不能办理房产过户就于2012年连本带息的归还给乙,因此乙在甲抵押的屋子里居住,但甲方又要求乙方签订了租房合同以抵消第年利息,请问这份租房合同有效嘛???
我一个亲戚,原在农村里有三间主房、五间附房,58年左右因一次政治运动举家迁到农场,他们就拆了原有五间附房的材料到农场盖房屋居住,另外三间主房被村里先后安排给六、七户住房困难的村民居住。80年代初政策平凡,举家迁回原籍,村里也归还了该三间主房。请问他有权要求村里支付这20多年期间的租金吗
原业主与租户签定了两年租约,但现在房屋已转让,距原业主与租户签定的租约还有一年才到期,现业主同意让租户继续租满一年,但须得跟现业主重新按原租约条款签定租约,并将房租交现业主,请问这样合法吗?如租户拒绝与现业主重新签定租约,而仍按原租约将房租付给原业主,请问该如何维护现业主的权益?
您好!我们跟一个综合市场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签定的价格是35元/平米,起初我们没有了解这边的底价,就签好字履行合同,后来我们偶然发现我们签的合同书上有一个收费标准,是30元/平米,并且这个收费标准签上有双方的签字和加盖了综合市场的章。我现在想问您的就是,我们这份合同是不是矛盾了,我是不是也可以按照30元/平
您好:请问我是做化妆品的 ,所使用的房屋是租用的,合同是一年签一次,租金是一年一交,今年是48000元,房东来通知明年租金100000元我该怎么办?还有请问国家对房租租金随意上涨有没有什么调控?
房子还是已故之人的名字,到现在还没转名字,本来这个房子是要给她,另一个是给我们的,谈好了的,但后来她要卖另一个,说这个房子转给我们,可等她卖完那个房子,我们没追究,结果她不转给我们了,说那时没说全转,就是赖账,因为当时写的东西没拿去公正,后来房子出去了,租金都是她在收,本来该一人一半,她却总要占多一
今年三月和房屋银行签订了一份合同,由房屋银行委托租房,结果这个月发现房屋银行的人已经联系不到了,办公地点也搬空了,我这边只有一个客户经理的名字和电话,身份证查不到,请问怎么办?
我有一房屋出租,合同期是一年的,合同中规定如承租方违约提前退租将不返还剩余租金。现合同还有3个月到期,承租方要求返租金,这要求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