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7月进入公司,月薪5000元/月,职位外形设计工程师,同年2007年12月28日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月1日,公司又再次要求签署合同,此份合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现合同到期,公司与我终止合同(两份合同都只签月工资2250元,与实际工资不符合)现公司只愿付赔偿金两个月每月2250元,合计4500元,并于2009年12月25日通知我要求与我终止合同。 问题一:此种情况,我该向公司要几个月赔偿金 问题二:赔偿金每个月可付予我多少 问题三:公司是否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我终止合同,此种情况是否合符劳动法? 问题四:公司最终以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31日的此份合同无效,我现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要求以新劳动法2008年1月1日颁布为藉口,以我不够工作年限作为理由,拒绝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终止合同,此情况,我可以如何应对?
我在某一单位连续工作了20年多年,93年前单位是国企,93年企业合资了,但国有主体还在,工龄没有置换,身份仍是国有的,但工作和事实劳动关系在合资企业(即五险等由合资企业交纳),2009年合资企业的名称将更改,但合资股东没有变,现在合资、国有股东方和我们协商:国企的员工协议拿退养工资,50岁退休,同时
首先非常感谢110律师在线网站提供免费咨询 感谢邵律师! 我的问题是: 我们培训学校与房主要签订合同,有一条不是很明白,“租赁其内场地如遇政府动迁等不可抗拒等因素,本合同无条件终止” 一般来说租金都是签合同的时候一次付清,那么中途无条件终止了,可我付的是一年的房租,剩下的房租是不是按这一年所剩时间
我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08年2月14号--09年3月31号,现在公司要和终止劳动合同,要我签定了一份协议:上面约定我在3月31号前做完相关的交接工作,公司补偿我3400元. 请问:1、我合同到09年3月31号就到期了,公司为什么还要赔偿我3400元? 2、公司对我的补偿依据是什么? 3、我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和正常的辞职程序有
因公司搬迁合同转移到深圳市内,2009年4月30日劳动和同终止日。按(法律)合同约定如个人不同意续约者 须在本月30日内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将给于个人经济补偿。 咨询事项 1、因为公司4月之前没有提出4月30日终止公司所有合同,当时3月份下旬我就交了辞职单(辞工到期日2009年5月28日) 请问按合同解除日来算,离辞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我的合同2009.2.28到期,,5月12号公司要求续签劳动合同,我不同意,我想问一下,如果解除合同,那么从2月28日到5月12日这段时间公司是不是要有相应赔偿,公司延期通知我签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我在杭州一家厂上班,工作17年了92年的时候签了一次1年的合同,后来到2000年才签合同中间断了8年,之后一年一签直到现在,现因公司搬迁,长方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我有什么补偿,我和厂方是否已形成无固定期合同,补偿金是2个月呢,还是按工龄来计算 帮忙解决一下,谢谢啦,
您好,我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想续签,因其在公司已工作8年,但最近的合同是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号,这样如何算经济补偿费用!谢谢
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工作地点是北京办事处,我的合同12月31日到期,公司今天(12.22)通知我说不和我续签了,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啊,我的和同事2008.3.5--2009.12.31的。 但是合同里有一条规定是在合同到期前30天如果劳动者想续签需要提交续签申请,否则视为不续签,这条有效吗?要是这样的话我就拿不到补偿了吗,很疑
各位律师好,我是上海的,我04年4月初,07年4月初连续签了2个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初第二个合同到期: 1. 若公司不与我续签,请问,公司需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是6个月还是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赔偿? 2. 公司如果希望和我续签1年的合同,我可否要求和我继续签定3年的合同? 3.公司如果不通知我续签与否,但是我始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