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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终止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问题 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工作地点是北京办事处,我的合同12月31日到期,公司今天(12.22)通知我说不和我续签了,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啊,我的和同事2008.3.5--2009.12.31的。
但是合同里有一条规定是在合同到期前30天如果劳动者想续签需要提交续签申请,否则视为不续签,这条有效吗?要是这样的话我就拿不到补偿了吗,很疑惑,希望大家帮我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saa1……(北京)
提问时间:2009-12-2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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