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8年10月进入公司,2011年9月开始休产假,假期到2011年2月份,今天接到电话公司于2012年元月要注销,请问我这个怎么赔偿啊?非常感谢
请问,我的合同是这样写的:2010年年薪为12万,每个月发放工资8000,其中基本工资3000,预支奖金5000,剩余按公司制度另发放。后来又签过一份协议,里面这样写:2010年年薪再议,但是到现在一直都没议过。 我是休105天产假加上35天独生子女假,在这个期间公司每月只发了3000,跟我说合同写明预支奖金所以不发。还有就是我
我在公司上了4年班,去年11月我怀孕了,现在已经9个月。但是公司现在已经停产1个多月,要倒闭了,很多员工已经让离职,但是我没法离职,现在生育险公司也不给交了,工资还有一个月的没发。我给怎么办。
本人因无北京户口公司未给上生育保险,公司规定不论有没有生育保险公司只负责开25%的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仅剩几百元,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么,我属于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规定我应拿到多少的产假工资,如果走诉讼程序最终能否由公司负责全部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麻烦提供一下具体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谢谢!!!
怀孕6个月打算请假到生产为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应该与我续签合同,请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到2012年4月6日到期,我的预产期是5月8日,过年的时候我就怀孕6个月了,我想回老家一直休息到生完小孩再回北京工作。我想问下,我要是从过年开始请假3个月到生产,这3个月的工资怎么来算?我是在私企工作的。而且合同到期后公司应该是要与我续签合同的吧,产假期间工资又怎么算呢?
我于2011-11-4流产,公司规定42天产假,正常是2011-12-19上班,现公司正在裁员,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12-31,公司人事部2011-11-30电话和书面通知我不续签了。 请问公司人事部在我休产假期间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合同是否有效,还是从我12-19正常上班时提前30天通知我有效?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我于2011-11-4流产,公司规定42天产假,正常是2011-12-19上班,现公司正在裁员,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12-31,公司人事部2011-11-30电话和书面通知我不续签了。 请问公司人事部在我休产假期间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合同是否有效,还是从我12-19正常上班时提前30天通知我有效?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请问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是否应该在生育保险中扣除?
我公司一女职工即将休完产假,公司账户已收到社保局划到单位账上的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今天她来领取生育险,公司要求将她休产假的三个月里公司发给她的工资在生育险中扣除,剩余的钱发给她,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应该将生育险全额发给女职工,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是否应该列入生育险范围内?公司还应该
供应商的公司注销了,我公司还有一笔款项没有付给他,这笔款项应该怎么处理?公司注销工商局是不是也会出具什么文件?如果该公司的法人找我公司结算该笔款项,并要将该款项划入起个人账户上,这样做有什么风险?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