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例希望能探讨一下,我加盟了个连锁店,装修风格和材料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今年夏天我根据公司装修要求和当地一家广告公司签定了装修合同,在合同中标明了我们的风格和对材质的要求和标准以及违约条款和违约赔偿等,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完全达不到我们要求的标准,更为可恨的是他们用的材质竟然达不到我们要求的一半,例:在合同中我们承揽给对方的是我们店的外形象牌匾,要求的板材是上海吉祥牌21丝厚的规格,但验收时发现对方用的板材连10丝的规格都达不到,就此我们一直要求对方能尽快协商解决,可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共识,后来对方更是避而不谈,在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将其诉讼到法院,可法院的判决我很不理解,判决是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之前所付的工程款,原告也得将被告承揽的广告牌匾返还被告,诉讼费用各承担一半。我现在不明白的是法院根据什么解除了我们之间的合同的呢?而且这样的判决是不是就说明双方都没什么责任了吧?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呢!可是我们损失呢?由谁来负责呢?而且现在我的店正在营业当中的,如现在拆除牌匾造成的停业损失我应该去找谁呢?这样的判决是合理的吗?还是我们这样签定的承揽合同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应呢?而且这应该是一方明显存在欺诈行为在先啊!我应该找什么部门才能合理合法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再一个这样的判决是谁胜诉了呢!
游戏经常的没有通知的维护 回档而且事后没有任何解释 我像问下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在我们已经联名超过万人来决定做这件事
我们一月份来上班的到三月份签了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过后一直到现在还要延长试用,问他们买保险的事他们说我们的合同还没送去公证,所以还买不了保险,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有的同事现在都还没签合同,她们已经来了4个月了··
我们是攀枝花市城管监察支队的队员,上班至今已经十年了。于2001年通过政府讨论,人事局备案,公开招考,要求是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公务员考核程序,3:1的比例进入单位上班,我们合同上盖有人事局签证是补充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但我们却不享有工勤人员待遇,我们给人事局反映,人事局答复说:“我们不是工勤人员,也不是协管
本人今年28 由于老公的原因,对方提出离婚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是父母的。两人有一5岁的女儿。请问除了抚养权,还有什么可以达成离婚诉讼的条件?比如说是对方提出离婚,是不是本人提出条件可以在离婚诉讼里面被法律支持呢?
我家很多年前买了一个瓦房,在农村,由于多年没人居住,房子有点坏掉,政府没有经过房主的同意就拆掉,拆掉后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请问是违法侵权的吗?或者其他的什么?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县医院算什么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公公肺里长了一个瘤,到县里医院做肺部切除3分之一的手术,第一次手术是我公公自己签字的,但是第一次手术医院没有把我公公的血止好,第二次经过亲人签字又进行了第二次手术,第二次手术竟然血还是没有止好,医院没有通过我们家人签字就进行了第三次手术。术后恢复不是很好 这几天连续发烧 发烧原因无法找出 我们要求转
10号早上,我们一出门口,有人便指着骂我们偷他棉花,接着他们三人便把我们打倒在地,又用屎抹我的家人脸上,身上,她一气之下,喝了农药,现在治疗中,当天我就报案,至今无人过问。
一日 与朋友相伴去一日游,75元,定于早晨6:50旅游社到指定地点接人,结果车晚点到,高速路已封(因当日下大雾),被迫在高速路口等待了将近四小时,其实,指定地点到高速口不到10分钟,高速在7:35时才封。因等待之久,影响到大家游玩,有30人要求退团,而旅行社只给退门票钱5元或10元,在与旅行交涉中,导游与司机全然不
2010年我带我女朋友回老家结婚。没有领结婚证。办的酒席,亲戚朋友都来了。可是现在他却跑回老家又结了婚。我感觉我心里受到了无比的伤害。我想问问这算什么。,我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