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北京一家私人制药公司的员工。今天4个半月的产假刚到结束。去公司,公司说在北京海淀区复兴路(本人家在门头沟,回家来回1个小时车程)的工作没有岗位了,本人在海淀区复兴路工作地点工作4年半了。要我到密云县开发区(来回要六、七个小时车程)那边上班,工资待遇不变,管吃住。我不同意去。公司说连续15天不到岗就属自动离职。请问公司违反什么那些国家规定?我该怎么做才能争取我的最大利益?谢谢陈律师支招!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了六年,从2004-2009年,一直在一个工作岗位,从来都没有换过,我们公司以前一直和我签合同的,但是今年没有和我签合同,今年年底,我要生孩子,可是公司跟我说,休过产假来上班,就要在哺乳期内调动工作岗位,其实是变相的逼我走,公司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形的,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如果我不同意调动
您好! 我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被告知部门人员已满(因为已经有顶替我工作的人)为由,给我调动工作岗位。请问1.我是否可以拒绝?拒绝后我能否留在原来的岗位上? 2.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留在原岗位,我一定要留在原岗位,那会有什么结果? 我与公司在08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是3年。 谢谢! 如果之前签订的劳动
我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被告知部门人员已满(因为已经有顶替我工作的人)为由,给我调动工作岗位。请问1.我是否可以拒绝?拒绝后我能否留在原来的岗位上? 2.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留在原岗位,我一定要留在原岗位,那会有什么结果? 3.如果公司违约解除合同,我是否能获得2倍的经济补偿? 我与公司在08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在哺乳期曾调动过一次岗位,经过协商经过本人同意进行了调动, 因公司自身原因,这个岗位很快就结束了工作,原岗位上已有人在位。 现在又要调动岗位,但是本人不同意,公司律师对我说,我这样属于违背公司规章制度,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这样公司和我协商解除合同的话,按
本人于2008年8月加入一韩资公司,劳动合同在上海签订,工作地点在沈阳,2010年4月-10月休产假,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职位是促销主管,属于内勤人员,但目前单位在未与本人沟通及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调整本人工作岗位,现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为销售人员,属于不定时工作制,本人不接受,想请问一下是否可以控告单位,申请
我是深圳一厨房电器公司的员工,今年7月4日签订的合同,入公司已经四个多月,电子商务客服类工作(合同上写的是产品销售)。由于现在部门裁员(销售量小),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要求我去售后服务部门,说不去的话三天后按旷工自动离职,还说电子商务部门已经把我除名,并且不会把我辞退,也就是说逼迫我自动离职。今天我看了
我在现公司工作满10年,从2001-2005年公司名称为A,未签合同,未办理社保,2006年深圳B公司收购了A,公司名称变更为B,从06年开始,我在B我工作至今,且一直从事客服部经理工作。 现在公司无故要求我调岗,且工作地点要从合肥调到深圳。我没有同意,公司以我拒绝调岗,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辞退我。且公司人事说是我拒绝合
我的公司是个大型的连锁超市,因为近几年效益不好,最近要改制,改制后员工数量多了,公司就将多出的员工全部调动到了市场推展部,因为此商门每月有业绩要求所以用这种办法来起到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又不给赔偿金的目的,请问这种方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