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法规定土地承包期是30年不变的。 第一个问题:衡水市故城县故城镇西南镇村,村民土地已承包了10年了,大队书纪王俊路,为了自身利益,非法乱分村民土地。请问是否合法?如果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反映到什么部门? 第二个问题:王俊路私自把村里留的5%农村集中地共计200多亩地,承包给了外村,把承包费放到了自己腰包。好多的村民都没有地,是不是应该去分村里的集中地?这个应该怎么解决? 第三个问题:王俊路叫嚣国家政策不管用,恐吓村民,说他自己的土政策才合法,他自己说了算。群众怨声载道,无处反映!
我今年已经23岁,由于出生的时候没有赶上分土地,所以到现在依然没有基本口粮地.说是承包的土地三十年不变.我现在还是农村户口,家里四口人,只有爸妈有土地.我和妹妹都没有.请问我和我妹妹是否有权利取得基本的口粮地. 没有基本口粮田的人口能否从这些承包土地中得到基本口粮田? 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走那些程序?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新农村土地确权不是说马上就要全部执行,现在是这么个情况,我们家的院子卖给了外省市人,但是土地红本还是我家的名字,现在没有起诉,但是10个人里面有10个说合同肯定无效,我想问一下,到时候真确权时会不会却全给他,还是确权给我们呀,因为登记的名字是我们家的,而他手中只有一张合同书,谢谢了。
我2006年跟老婆离婚了,她的户口还在本地。2008年我又再婚,现在的老婆户口2010年转到我村。今年我村有部分土地征收了。队里分配征收款只有我前妻的。请问这合法吗?我现在的老婆有资格分征收款吗?
我于88年转成商品粮户口,可以说当时与生产队一点关系都没有。现我的户口又转回生产队,如今组里耕地被占,请问?我还能分到耕地和组里分的人头钱吗?
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性拍卖之后,是同村的所有人都会分到钱吗?是否包括农转非以后的村民?能分到集体土地拍卖款吗?在农转非之前本人在已在村里生活的30年,补偿款是否包括在内?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下农村的某代表,我们村的部分耕地被征用,用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第一、因为被征用的耕地只是部分耕地,那么征用土地的安置费和青苗费,是都归被征用土地的承包人所有,还是应该将这部分费用综合起来,然后各生产小组平分,还是综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