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土地调整问题
农村土地调整问题 国家土地法规定土地承包期是30年不变的。
第一个问题:衡水市故城县故城镇西南镇村,村民土地已承包了10年了,大队书纪王俊路,为了自身利益,非法乱分村民土地。请问是否合法?如果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反映到什么部门?
第二个问题:王俊路私自把村里留的5%农村集中地共计200多亩地,承包给了外村,把承包费放到了自己腰包。好多的村民都没有地,是不是应该去分村里的集中地?这个应该怎么解决?
第三个问题:王俊路叫嚣国家政策不管用,恐吓村民,说他自己的土政策才合法,他自己说了算。群众怨声载道,无处反映!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engen……(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1-12-19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