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2011年10月24日我写了辞职书,公司要求我必须一个月后离职,还把我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并且还要更改我工资的计算方式(我进公司后一直负责品质工作,而现在把我调到生产车间做操作工。工资原来是计时,而现在要改为计件)我因有事,也不服公司如此不合理的安排!于是向上级提出请假1个月,并说明工资可以1个月后再领。但公司的负责人不批准(还故意说“无论有什么理由,这个假都不会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觉得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犯! 二、另外,我在工作期间公司未给予我一份《劳动合同》,也从未购买过“社保”,希望公司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11月24日辞职到期,但公司以自动离职为由不结予9月和10月份的工资。(公司制度上有3天矿工算自动离职)请问此规定合法吗? 另外公司说要结算工资也行,但是要扣除矿工的工资:50元/天(9月和10月因有事各有10天未上班) 我的工资:1800元/月(佛山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 请问按照劳动法规定我具体能拿到多少工资?(是否会如公司所说“一分钱都拿不到”?)我该怎么办? 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师的解答,在此非常感谢!
临走的时候打过招呼 但没有走公司规定的手续 因为是月中离职 半个月工资和200元押金扣在该公司 老板的说法是自动离职不予退还押金以及发放当月工资 并且拿出当时我签过字的“公司规章制度”(上面有这条) 请问 按相关法律 这笔钱我能否拿到 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希望能提供相关法律条文
公司规定职工自动离职不发本月和上个月工资,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本人因工作原因要离职,根据合同规定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但是本人事情比较急,无法再继续工作一个月之久,所以想要自动离职,合同规定每月18号之前发放工资但是经常不能按时发放,有时甚至月底30号才会发放,另外公司规定如果自动离职本月及上月工资不再发放,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公司是否存在违法之处?
因家中有事跟公司请假,公司不同意,其后“被自动离职”工资不发。求助?
一个朋友在上班时家中临时有事跟公司请假,但公司没有同意,于是朋友就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和公司通过几次电话,公司也没有说做任何处罚,相反还和公司说明几日后就可以继续回到工作岗位,带到那天时候突然接到公司电话说“被自动离职了”工资也不给发! 请问这样问题是否合法?并且还签了合同,问题是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的
我因家中有病人。请了半个月假了,家人得的是脑血栓。需长期有人照顾。我就给老板说我不干了。但是老板不批。说现在缺人。我就自动离职了。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压了我一个月工资应给我吗。;老板说我耽误了他的生产进度,造成了公司的损失。所以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不给,有这方面的法律吗
一个月内离职以后的日期算不算缺勤,公司以缺勤为由假日不给工资
你们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是这样的:我10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到26号正式离职了,离职是经过公司同意的,但发工资时,他们说公司有条规定“每月缺勤天数超过5天得按实际上班时间算工资”。我在1号到25号之间就只请了1.5天假,他们说我26号走的,到31号有6天没上班,所以缺勤超过了5天,所以结算工资只给我实际
11月自动离职10月工资不给发放(我们公司10月份工资11月20号发.25号领离职工资),讲了2个多
事情是这样的,我已经在一家股票软件销售公司工作快3个月了,部门经理经常吼我,同事关系也不好(有个同事和我口角争执追打被公安拦下,另一个帮劝手表掉了勒索我300块,我找经理才帮忙解决),加上胃不舒服,10月份28号早上去办离职,人事说早上不办,后来经理找我人事也挽留,我就决定在呆一段时间毕竟前面每天无加班费到
我按合同上自动离职公司不发我工资可以到劳动局告它吗告要什么手续
开始我以辞职书方式辞职,区店长不批,后做满30天我请假回家就没去上班了,公司要我申请休假工资上班后补发!我没申请也没上班到发工资日没给我发,我问了下区店长;她说不结算我的工资。请假后不去上班按合同上算自动离职吗?可以去劳动局告它吗? 请求法律人士解答,2011年6月29我正式在浙江义乌【十足便利;颐和店】上班
我已经离职一个月,我是在试用期离职的,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保险,不够我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的,现在公司以没有和新人交接清楚为由不发给我工资,强制要求我去再次交接了才给我发薪资,我不同意去我觉得这样不合法,请问我这样做对么?若他们不发我工资我可以上诉么?
你好,员工自动离职,没有向公司办正常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利停发员工工资吗?
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公司的工资都是次月底发,员工因为有急事,没有办理公司的正常手续,公司以员工没有办理正常手续为由,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停发了上月工资,请问这种方法违法吗? 还有,和上面的一样,员工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提前一个月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给公司人力资源部打了个招呼就离职了,公司以其违反给定,
两个月前书面递交书面辞职通知,但是公司因为前期帐对不起来为由不给办理离职,那说明还是在职状态,但是却还是以帐对不起来为由,没有给我发11月份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对不对,我一接手此工作的时候张就是对不起来,在这几天我也找了相关证据,当我跟财务要起初数据,他竟然没有,我想到当地督察局投诉,请问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