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车库比合同约定面积小,拿钥匙时开发商已说明车库小,叫我签合同,我当时没有在意,签后才发现实在太小,后悔万分,请问有办法了啊?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另行约定条款中已提前填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另行约定条款中已提前填好了不利于购房者的相关条款,并且条款不受通用条款中面积补差的3%界定约束,请问开发商此做法是否违法?且签署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28.25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因防火通道的原因更改设计,面积增加8平米左右。该如何处理?任人摆布?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以产籍部门审核确认的建筑面积作为最终结算房屋总面积和总价款的依据。”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商品房面积为120平米,但交房时面积为165平米,超出合同面积45平米,按江苏省商品房管理条例超出的3%的可以不付给开发商钱吗?
新开发的小区所有住户面积全部增大4-6平方,开发商要求按房产局实测面积补交房款(合同中约定按房产局实
我买的新房,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内附有房屋平面图(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楼梯走道、阳台等部位的边长,都标注在图上),阳台的权界线标在阳台的中心位置。签合同时说阳台面积算使用面积的一半,但合同中没有标明。但等验房时开发商说本地房产局面积核算时阳台面积全部算使用面积。要求我们补交大出的6平方米的面积差额。
本人的亲属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为50平方米,但是交付时却被告知实际面积为56平方米,让补交钱,并说保障性住房不适用《商品房买卖解释》。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
先说明一下情况:买的房子实际面积合同上写明是69平米,但是装修时测量实际面积不到62平米,建筑面积还不知道如何测量。现在开发商急于让我去办理房产证并登记退钱,当时一平米的价格是12000元,但是开发商说面积只差了0.03平米,只退几百块。我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先进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如果提出对开发商的诉讼,谁可以
去年在绿地买的联体别墅,当时广告宣传是绿地蓝湾,送地下室,和露台,车位,但是签合同是楼盘名字改成丽水名邸,而且合同没有说明附送部分,当时我们都觉得很含糊,但是销售经理一再说服,我们就签了合同。今年交房发现问题不少:1,送的露台没有了,改成储物间,这样面积就增大了16%,原来的花园也没有了。我们提出异议,
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中约定以实物进行补偿,且位置固定,面积固定,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平方米双方互不找差,回迁时候回迁费用为零,如果甲方竣工后不执行合同乙方有权直接入住到甲乙双方约定地点合同约定2010年12月31日交房,。现该房屋已建成但超过了一年才建完,面积却超出合同约的面积的40平方米,开
我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五证不全,没有正式网签,当是签的是商品房保留合同,上面有关面积的约定如下,现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若房屋面积有差异,所付购房款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解决; ((这一条是开发商打印上去的,当时买房时问他,销售是按第二条解释的,我也误认为多退少补的方式是按第二条的原则来处理,所有买房的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