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买的房子,买房子的时候地热是开发商给铺的,2011年11月供暖的时候,我楼下发现我家地热漏水,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或物业是不是要给我赔偿?如果赔偿要赔偿我多少?
我买的是2手房,房子是04年盖的,我是09年买的,今年在试水的时候楼下找我说我家地热漏水了,我家又找不到漏水点,找物业,物业说是住户自己的责任不归他们管。我该怎么办? 现在证明是自来水管渗水
我家应该是09年初交房,但实际交房期是在2010年3月,所以在晚交了一年的情况下开发商按合同赔付了违约金。但供暖周期是从本年的10月15日到明年的4月15日。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从2010年3月-4月收了我们一个月的取暖费。2010年10月-2011年4月我家办理了停暖(我们也交了相应的热损费)。 现在问题出现了:我们今年才搬进来,
我家新买的房子今年第一个采暖期,12号打压试水时我们在家呆了一天没有漏水,15号正式供暖时我老公怕漏水也怕暖气不热就去新房看了一下,结果暖气还是冰凉,找物业来解决,他们派了两个人来给放了放气,还是不热。今天物业给我们打电话说我家漏水了,去了一看我家的地板家具和楼下的地板家具全都被淹了,我家厨房的暖气阀是
房屋通过中介出租给三户,楼下因房屋漏水起诉我们出租人,我们是否要担责任?究竟应该谁负责修理?物业或者开发商有没有责任?
四楼洗地板时,因为四楼和三楼的之间的地板有缝隙,漏水到三楼。导致三楼物品损坏。三楼和四楼都是不同业主的租客。责任应该谁负责。同时,地板之间的缝隙这个问题应该由谁来承担维修。
05年购入6楼二手房一套,在08年装修后入住至今。期间淋浴房有过三次漏水至5楼的情况(漏水原因始终不明)。现在找到新的装修队伍(与原装修队无关),打开淋浴房地砖,发现楼板处有漏水情况。该小区于02年左右建成,现在开放商很难找了。物业公司推脱责任,认为楼板漏水与他们无关,要我业主找开发商打官司。但我认为开放商
律师您好!我家小卫生间下水管因年久失修几次漏水到楼下的小卫生间(每次漏水都不多),但楼下已经把小卫生间改造成了衣帽间并在里面安装了一个占地面积和原小卫生间面积一样的衣帽柜,这样我家小卫生间下水管漏的水每次都漏到楼下的衣帽柜,前几次漏水我已经赔偿楼下修理费2000余元,前不久我家小卫生间又漏水到楼下衣帽柜
我家阳台一下雨就漏水,我找顶楼业主,顶楼业主却说是楼顶漏水应该由整个单元承但维修费用,可楼下没受害拒绝承但,结果一拖再拖半年了还没解决,我想知道我家阳台漏水和楼顶漏水是一码事吗?楼上业主该不该承但维修阳台漏水的责任?
我家是9月30日入户,装修完是11月20日,没有住.23日楼下给我打电话说我家漏水了,把他家厨柜泡了,一查是地热管分水器胶垫漏水水流还挺大.现在楼下要起诉我赔偿2000元.我找到物业他说我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他们,我的责任,我说是他们质量问题,请问我有什么责任?需要我赔偿吗?还是物业全部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