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他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作信用卡消费担保,上面的签名都不是自己签署的,但因为从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法院将文书送到担保合约上冒用人留下的伪造地址后找不到人,后公告送达,但没有送到被冒用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一直在判决生效后被银行私自扣了账户上的钱才知道此事,然后我就写了再审申请书,
拿着我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做借款担保,担保人的名字不是我签的,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外甥在我事先拿着我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给他做了借款担保,但是担保人的名字不是我签的,后银行到法院起诉了我,我在外甥没有去世前替他还了部分贷款,但贷款没有还完他就生病去世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这个担保合同是否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应?
丈夫在没告知妻子的情况下,私自带别的女性去信用社贷款,而有明文规定,一定要出示夫妻双方的证件才能贷款,对此,贷款方请问要负何种责任,请专家提示,谢谢!
别人接我身份证向银行贷款,当时我也在场,他是担保人,现在他拒不还债
在我拥有身份证后不久我堂哥就向我借身份证说要贷款,我就借给他了,当时和他一起去银行贷款,他担保,钱最后还是他拿了,现在已经过了6、7年了,法院的传票都来了好几回了,找我堂哥好几次,他就是不还,我该怎么办才好
于2010年8月6日接到福建民生银行的催款单,发现他人利用了我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恶意的进行信用卡的透支,我丈夫现在出差在外,我可以以妻子的身份起诉吗?或者我可以委托银行起诉吗?这样的事件银行有没有责任?如果必须起诉我可以在北京起诉吗?我现在如何查到自己的丈夫被人偷办了多少张信用卡,因为发现不止一家,如何可
您好,请问应聘库管要求留担保人和自己的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合理吗?作为担保人有什么影响吗 谢谢您的回答,那如果担保人只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但未签订任何的担保协议,如有事情有什么样的责任呢
贷款人在担保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没有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担保人不在场也没签订还款协议书,贷款人把款贷
事情发生于2009年,大概是5月份,我场有个个人米皮加工厂,老板沈左龙,他在《彭泽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息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搞了3万无息贷款,于5月某日来到我处,找我替他做担保人,当时我答应了,过了几天,他就带了担保中心给他的担保人填写的信息表单,我当时同意给他担保,并填写了此表单。过了数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