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准备签订一份租房合同,里面涉及了关于提前退房的事宜,我是乙方,甲方是房东。这样的条款怎么确定的,我应该提前多久告知甲方,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是多少。比例是多少呢!
我于06年12月份和房东签了一份合同,要租他的门面房3年,共已付租金70000元,已用两年,现我不想继续经营了,我可以要求房东退回未用的这一年房租吗?我们的合同就这一项未有明确说明, 问题补充:我们的合同有这么一条:在出租期间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
在外地做生意,租了点住房,每个月500元,押金2000,已经付了3个月,可是3个月没到生意就倒闭了,回到老家去,按合同退房的话2000押金都没有了,请法律人士看看这合同有道理吗?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一提前15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金额退还乙方并按一个月租金支付违约金。 租赁
你好,我于2009年11月4日把房屋出租给租房者,签订合同,租期半年,租金按季度交付,三个月一交,暖气费自理,提前违约不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押金不退,今天2010年2月2日租房者不交下季度房屋租金并要退房,请问我可不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房屋押金不退,并且他当初自己交付的暖气费用不退呢,这已经是我最低承受限度了,当
租房合同签订一年,现满半年想退租,并已搬出,租金只缴纳了半年。签订合同时另外多交了一月房租作为保证金,房东以提前解除合同为由不退还。合同上有两条款:1.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租房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
租房合同签订一年,现满半年想退租,并已搬出,租金只缴纳了半年。签订合同时另外多交了一月房租作为保证金,房东以提前解除合同为由不退还。合同上有两条款:1.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租房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
我是2011年2月18日签订的租房合同,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由于个人原因想要在2011年5月18日提前退租,但是合同上写明的是2011年4月18日为下一季度租金支付的日期。合同约定违约金支付额度为月租金的200%。现在是2011年4月18日,我提前通知房东退租,房东说正好剩余1个月的租金和1个月的押金,说让我现在就搬走。 我想问的是
租房用于开俱乐部,租期两年,还未用一年,房东提前一年欲高价转租与他人,赔偿问题如何界定?
请教高人,我租房用于开俱乐部,租期两年,还未用一年,房东欲提前一年高价转租与他人,但这样会严重影响我的俱乐部经营,已签合同,违约金寥寥无几,想请教如果房东非要转租而我方又不想失信于客户,通过打官司,我想要的赔偿:物质方面的包括最初创业的所有投资花销(当然去除能够再次利用的器械等物质投资)以及相应的精
我合同签的一年,住了半年想走了,能要回押金吗?不想住的原因是房东说天热了条件允许可以装空调,但是现在他拒绝装,说条件不允许,我说提前交下半年的房租他也不答应装, 但是装空调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写在合同上,也没有写违约金的事,就说双方未协商一致不得提前解约,我能要回我的押金吗?
我10月底租满一年的房子到期了,当时也办了水电气结算,电气家具业都验收了,钥匙也交给房东了,但是押金没退给我,当时她说“最近手头有点紧,让我缓两天凭一年前得押金收据再退”,可是这都半个月了,还没退给我押金。 我现在手里有的书面证据是: 1、当初通过中介签的一份租房合同,上面有约定押金问题,而且我也是
关于国有企业公房改制前遗留的问题,改制后拆迁,请问如何维权?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03年改制,2011年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我所住房屋(企业公房)用地卖给房地产商开发,,我是92年进单位的,是一名归国越侨,在此期间未享受过任何房改政策,无能力买房,现住了十几年的房屋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单位还非法终止我劳动合同,以我不是单位职工为由不安置,这两者有无关系,我又该如何